濟南農商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
濟南農商銀行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原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濟南市歷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濟南市長清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基礎上,以新設合併方式發起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註冊資本35億元。截至目前,全行總資產620億元,各項存款餘額520億元,各項貸款餘額365億元;共有營業網點201家,在崗員工2800餘人;實行一級法人、統一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
濟南農商銀行
會上,濟南農村商業銀行彙報了籌建工作情況,山東銀監局領導宣讀了開業批複並頒發了《金融許可證》,省聯社領導致辭,省、市有關領導為濟南農村商業銀行揭牌並見證濟南農商銀行與江蘇商會、溫州商會簽署銀企合作協議。
近年來,濟南農商銀行前身原潤豐農村合作銀行、歷城、長清聯社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堅持服務“三農”、小微企業、城鄉社區,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加快發展,強化管理,提升服務,各項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金融服務覆蓋城鄉,支持成千上萬城鄉社區居民創業發展,扶持一大批中小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快速成長,積極助力城鄉一體化發展,受到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並被濟南市政府授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貢獻獎。
今後,濟南農商銀行將繼續堅持“四個面向”的市場定位,以“創建一流金融機構”為目標,秉持“穩健經營、穩步發展”的經營理念,立足新起點,適應新常態,推動轉型創新發展,把濟南農商銀行打造成為一流金融機構;同時,該行將以本次簽約儀式為契機,充分發揮位居省會的區位優勢和體制、機制優勢,加快產品服務創新,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著力提升城鄉社區金融服務水平,為濟南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農村信用社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其表現為“三會”制度。“三會”具體指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主要為社區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按照“明晰產權關係、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省級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方案在全國鋪開,並先後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級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全省市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改革后的農村信用社主要有以下3種模式:1、農村信用社。2、農村商業銀行。3、農村合作銀行。各省農村信用社入股組建了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實現了全國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之間的通存通兌業務,並開通銀行卡,加入中國人民銀行的現代化支付系統,實現了跨行通存通兌業務。信用社與社會共存.信用社改革由省政府管理,那麼它和政府一起為社會的發展發揮它的職能作用。農村的經濟主要是靠信用社的支持,長久的合作關係,信用社占天時、地利、人和。外資銀行不可能在農村這片土地上發展。農村信用社的軟體和硬體都以具備與四大國有銀行及各大商業銀行競爭,存款總額繼農行、工行、建行之後突破3萬億元。信用社開通了通存通兌業務,和以前的單一支取方式要方便很多,人員也在不斷優化。
農商銀行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 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后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