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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如

龍岩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陳清如,男,漢族,1962年9月出生,福建上杭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無黨派人士,在職本科學歷。任龍岩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2021年1月,陳清如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龍岩市監委監察調查。

2021年7月,陳清如涉嫌嚴重違法,依法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人物履歷


1981年8月至1994年3月,歷任上杭縣南陽中學教師、副校長(主持工作)、校長,上杭縣教育局副局長;
1994年3月至1999年9月,任上杭縣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
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任上杭縣交通局局長;
2000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上杭縣政協副主席、交通局局長;
2003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龍岩市交通局副局長;
2008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龍岩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市路橋投資公司總經理(兼);
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任龍岩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任免信息


2020年6月24日,經龍岩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免去陳清如同志的龍岩市路橋投資建設公司總經理(兼)職務。

人物事件


依法調查

2021年1月,陳清如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龍岩市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2021年7月,中共龍岩市委經查,陳清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要求,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和錢款,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陳清如身為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價值觀念扭曲,法律意識淡薄,腐化墮落,貪圖享樂,生活奢靡,權錢交易,從違規違法發展到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龍岩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由龍岩市監察委員會給予陳清如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