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監察局

政府機關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發[2000] 5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設置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簡稱市紀委)、北京市監察局(簡稱市監察局)。市紀委與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市紀委是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市監察局是負責全市行政監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市紀委,市監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中紀委、監察部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向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派出(駐)的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市委加強黨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規及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檢查市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負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完成市委、市政府關於反腐敗的各項任務。
(二)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對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市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區縣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受理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市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區縣政府及其領導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三)檢查和處理市委和市國家行政機關各部門、各區縣、各總公司及各高等院校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調查處理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市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區縣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必要時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
(四)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組織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規定。
(五)對全市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和遵守紀律的教育;做好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向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派出(駐)的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
(七)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及各區縣紀委領導班子、監察局主要領導幹部及各局級單位紀委主要領導幹部的考察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中紀委、監察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廳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負責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檔案、議案、建議、提案、信息綜合處理等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特邀監察員的選聘、組織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
幹部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和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研究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紀檢、監察理論研究;負責起草市紀委、市監察局有關重要文件文稿。
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市紀委主辦的《是與非》雜誌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負責《北京紀檢監察》的編輯工作。
政策法規室
負責市紀檢、監察機關政策、法規及黨風廉政制度的研究、起草和解釋工作。
信訪室(北京市人民政府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負責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
案件審理室
負責違紀案件的審理和申訴案件的複核工作。
第一紀檢監察室
負責各區縣和農林系統局級單位黨政組織、黨政局級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複雜的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並檢查和指導各區縣和農林系統紀檢監察機構的案件檢查工作。
第二紀檢監察室
負責公交、城建、商貿、金融系統黨政組織、黨政局級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複雜的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並檢查和指導公交、城建、商貿、金融系統紀檢監察機構的案件檢查工作。
第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市直、政法系統黨政組織、黨政局級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複雜的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並檢查和指導市直、政法系統紀檢監察機構的案件檢查工作。
第四紀檢監察室
負責文教衛體系統黨政組織、黨政局級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複雜的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並檢查和指導文教衛體系統紀檢監察機構的案件檢查工作。
案件管理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處情況的綜合、統計、分析、報表、典型案例通報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執法執紀機關查辦案件工作。
執法監察室
負責查處行政違紀違法案件和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案件;推行陽光工程,對奧運場館工程進行監督,完善建築工程招投標制度;負責城市房屋拆遷中侵害居民職工合法權益、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專項治理;負責對大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效能監察工作。
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辦公室(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查處不正之風案件;負責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減輕農民負擔、治理“六亂”(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亂簽責任書)、治理公路“三亂”、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黨政機關與所辦企業和營利性事業單位脫鉤工作;民主評議工作等。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室(北京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辦公室)
負責組織落實中央和市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監督檢查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央和市委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及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查辦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案件。
監察綜合室
承擔監察局的日常行政監察的綜合工作,負責與行政監察工作對口單位的聯絡與協調;負責深化源頭治理,推行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程辦事代理制、公共財政體制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產權交易制度,政府採購制度;特約監察員管理工作等。
機關黨委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