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玄經
升玄經
《升玄經》既《老子升玄經》又稱《太上洞玄靈寶升玄內教經》簡稱《升玄經》,劉宋天師道經典。約成書於南北朝。元初時亡佚,近代敦煌出土有十卷本殘卷,有卷第五(善勝還國品)卷第六(開緣品),卷第七(中和品);卷第八(顯真戒品),卷第九(無極九誡品)等等。
如果對《老子升玄經》具體內容進行考察,有可以發現它有著明顯的天師道背景,如此經多托稱太上老君為天師張道陵授法,而其第七品《中和品》更是與天師道經典《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有十分密切的淵源關係,通過對照可以發現《老子升玄經中和品》絕大部分內容照搬自《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之首篇;另外,還可以發
現作為該派主要戒律之一的“升玄五戒”也是《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首篇之五條禁戒的演變,此篇所出現的五條禁戒條文為:
一不得淫洗不止、志意邪念,勞神損精、魂魄不守則痛害人.
二不得情性幕怒、心忿口泄、揚聲罵管、盟誓咒詛,呼天震地、驚神駭鬼,數犯不改,積怨在內,傷損五藏,五藏以傷,病不可治。又奉道者身中有天曹吏兵,數翻懊患,其神不守,吏兵上詣天曹白人罪過,過積罪成,左契除生,右契著死,禍小者罪身,罪多者殃及子孫.
三不得債毒含害,女自賴於人,專懷噁心,心神五藏之主而專念惡事,此一神不安,諸神皆怒,怒則刻壽,最不可犯,犯之不止,其災害己.
四不得穢身荒濁,飲酒迷亂,變易常性,狂悖無防,不知官禁為忌、不知君父為尊,罵管溢口,自詛索死,發露陰私,反迷不順,淫於骨肉,罵天管地,無底無對,舉刃自守,故天遂其殃、自受其患.
五不得貪利財貨,財貨糞壤,隨時而與,下古世薄以財為寶、專念求利,買賤貴賣,伺候便宜,欺誣百姓,得所欲者心懷喜悅,不得所欲者怨恨毒心,或忿爭多少,刀兵相賊,違犯天禁,不從教戒,貪慾愛財者,害身之雄,身沒名滅,何用財為?。
在《無上秘要》卷46中有出自《老子升玄經卷第七》的“升玄五戒”,其內容與上述五條禁戒非常相似:
一者不得淫佚,志念在邪,勞神損精,魂魄不守,正氣離去,邪來合前;
二者不得情性忿怒、心涌發憤口泄、揚聲咒詛罵晉,振動天地,神不佑人,身中真官上訴三天,注名罪目,萬不得仙;
三者不得含想毒念嫉妒於人,天人糾筆、地官奏言,注名黑薄,考至殺身,最不可犯,害及子孫;
四者不得飲酒迷亂、荒濁穢身,變易常情、不崇戒文、不畏官法、不敬父君、不識骨血,為欲淫牽,魂魄悲號,穢注五神,罵管悠口,反逆不順,天遺其殃,身受禍患;
五者不得貪利錢財,末世多偽,人情凶弊,或於便宜動謀賊害,財是身攤,何用財為?有而不積,當種福地,空堂清室,名為仙家.。
可以看出,上面兩則引文除了個別詞句有差異以外,大體上是一致的,可以肯定“升玄五戒”即是由《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之首篇中的五條禁戒發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