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守恆

物質守恆

在任何與周圍隔絕的物質系統(孤立系統)中,不論發生何種變化或過程,其總質量保持不變

《論衡》


公元1世紀東漢時期的唯物主義哲學家王充(27—約97)在《論衡》中指出,“天地不生,故不死;陰陽不生,故不死”,“夫有始者必有終,有終者必有死,唯無始終者乃長生不死”。可見,這裡已經是相當深刻地闡發了物質不滅思想。而在成書至少不晚於戰國的《列子》中則有更深刻和精彩的論述。它指出“物損於彼者,盈於此;成於此者,虧於彼”,“往來相接,間不可省(減少)”。這段明確的物質守恆思想已同18世紀俄國化學家羅蒙諾索夫的有關論述十分接近,然而在時間上卻要早一千多年。

什麼是物質守恆


1.早期的“質量守恆定律”(質能關係之前)
在化學反應中,參加反應前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各物質的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就叫做質量守恆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在任何與周圍隔絕的體系中,不論發生何種變化或過程,其總質量始終保持不變。或者說,任何變化包括化學反應和核反應都不能消除物質,只是改變了物質的原有形態或結構,所以該定律又稱物質不滅定律。後來演變成為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
化學反應的過程,就是參加反應的各物質(反應物)的原子,重新組合而生成其他物質的過程。在化學反應中,反應前後原子的種類沒有改變,數目沒有增減,原子的質量也沒有改變。
3.愛因斯坦的“質能關係”
4.“信息守恆”
愛因斯坦博士有一個公式:能量=質量*光速的平方。在這裡,質量完全泯滅,轉化為能量。我們是不是可以這麼說,在打開時光隧道的時候,我們這個空間會和另一個空間進行物質能量交換,如果一個人經過時光隧道到了另一個空間,那麼另一個空間就會將大量的能量拋射到這個空間。
質量守恆定律簡解
自然界的基本定律之一。18世紀時法國化學家拉瓦錫從實驗上推翻了燃素說之後,這一定律始得公認。20世紀初以來,發現高速運動物體的質量隨其運動速度而變化,又發現實物和場可以互相轉化,因而應按質能關係考慮場的質量。質量概念的發展使質量守恆原理也有了新的發展,質量守恆和能量守恆兩條定律通過質能關係合併為一條守恆定律,即質量和能量守恆定律。(簡稱質能守恆定律

質量守恆定律


概念

質量守恆定律指的是一個系統質量的改變總是等於該系統輸入和輸出質量的差值。質量守恆定律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它表明質量既不會被創生,也不會被消滅,而只會從一種物質轉移到為另一種物質,總量保持不變。

具體

質量守恆定律包括——
物理變化質量守恆
物理變化中不論物體的形狀、狀態、位置如何變化,所蘊含的質量不變;物體分裂成幾個部分時,各部分質量之和等於原物體質量。當物體加減速運動時,動質量會變化,但是靜止質量恆定不變。
化學反應質量守恆
化學反應因沒有原子變化,質量總是守恆的(無論是動質量還是靜質量)。化學反應中的質量守恆包括原子守恆、電荷守恆、元素守恆等幾個方面。
核反應的質量守恆
核反應由於有原子變化,因此靜質量是不守恆的,有質量虧損,服從質能方程,這也是核武器的理論原理。但核反應在相對論中,其動質量也是守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