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相對數

總體內各組的數值與總體數相比

結構相對數又稱比重指標或結構相對指標,是在分組情況下,總體內部各組的數值與總體數值相比計算得到的相對數。它反映總體內部的構成情況,表明總體中各部分所佔比重的大小、一般用百分數表示。

基本定義


結構相對數(比)表示某部分在全部分中所佔比重,以100作為基數,計算公式為:結構相對數=某一構成部分的例數/各構成部分例數之和×100 (3.2)。
全體內各組結構相對數的總和應為100%。

例子


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某年某地區各種瘧疾發病例數為:惡性瘧68名,間日瘧12名,三日瘧17名。則三種瘧疾分別占瘧疾患者總數的百分比為:
惡性瘧=68/(68+12+17)×100%=70.1%。
間日瘧=12/(68+12+17)×100%=12.4%。
三日瘧=17/(68+12+17)=17.5%。
各部分百分比之和為100%,即70.1%+12.4%+17.5%=100%。
再例如:銷售利潤率也是一個結構相對指標。
從它的公式可以看出:
銷售利潤率=主營業務利潤總額 / 營業收入×100% (銷售佔總收入的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