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意見書
律師意見書
律師意見書是國際借貸交易中借款人或貸款人的律師就與借貸交易有關的法律問題所表示的一種書面意見。分為借款人律師意見書和貸款人律師意見書。借款人律師意見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借款人公司的法律地位; 借款人的營業資格,律師意見書內必須證實借款人在需要具備營業資格的各個國家均已取得營業資格; 借款人的法人權力; 借貸協議已得到應有的許可;借貸協議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政府的批准;借貸協議與法律或其他合同並無抵觸也沒有涉及到借款人的訴訟; 借貸協議符合向借款人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要求的法定形式和法定的登記手續; 按比例平等排位;放棄豁免權與外國法院判決的執行; 關於借貸協議準據法的說明; 關於貸款人不因其在借款人國家訂立和履行借貸協議而招致不利後果的說明。貸款人的律師主要是參與起草借貸文件、對交易中的各種法律問題進行監督,貸款人律師一般都是在各種文件準備就緒並對其進行法律審查后,才提出他的意見書,所以貸款人律師意見書的內容比較簡單。貸款人律師在假定各種文件所有的說明條件都成立的前提下,指出:借貸協議構成對借款人有效的、在法律上有約束力的義務,能在代理人所在國法院按其條款規定申請強制執行; 代理人所在國對簽訂或交付該借貸協議,不要求交納印花稅或其他捐稅,也不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作為貸款先決條件而提供的律師意見書以及其他文件,基本上符合借貸協議的要求; 提出某些法律上的限制性規定以引起貸款人注意。
目錄
律師意見書在借貸交易中的作用因作出此項意見書的律師是借款人律師還是貸款人律師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仍可歸結為以下幾項:律師受借款人或貸款人的委託向他們提出律師意見書,便於他們作出是否簽訂借貸協議的決定; 律師受委託人(如借款人) 的委託作成律師意見書,交給交易對方作為訂立協議的條件; 律師受委託人的委託作成律師意見書交給政府機關,以滿足某些國家的政府主管部門對審批貸款的程序要求; 律師受委託人委託作成意見書,列入募售債券說明書或借款人企業年度財務報告之內,作為該項說明書或財務報告的內容之一。律師意見書是國際借貸交易一份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它在國際借貸交易的決策,借貸協議的簽定、執行,或違約后通過法律程序進行救濟中,都起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