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圖書
作者: 亞瑟·叔本華(德)
譯者: 陳曉希
邏輯真理的成立必然存在一個先驗的、在它之前的真理,這是充足理由律的表現形式的第二個形式。叔本華將引導至真理的途徑分為邏輯的,經驗的,超驗的,超邏輯的。這四種理由和根據證明真理本身的同時也表現了充足理由律。
人的行為動機被叔本華認為是充足理由律第四種形式。也就是說,人的每一個行為必有其動機上的原因,並從動機上得到解釋。事實上這一看法引出了他的另一部著作《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也奠定了它的倫理學說。
第二版 序言
第一章 緒論 | 第二章 迄今有關充足理由律的最重要觀點概述 | 第三章 以往論證的缺陷和新論證的概述 | 第四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一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
第五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二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 第六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三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 第七章 論主體對象的第四個層次,以及在其中居支配地位的充足理由律形式 | 第八章 總的論點和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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