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防空
國土防空
為保衛國家領土不受空襲而統一組織的全國性的防空。主要任務是:平時保衛國家領空不受侵犯,戰時抗擊和反擊敵之戰略空襲,掩護國家轉入戰時體制,保衛國家領土和重要目標的安全。國土防空對於穩定戰局、保存戰爭潛力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國土防空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是,全面分析敵情,制定統一的防空計劃;建立和不斷完善各種防空系統,並保持系統的高度穩定;全方向防禦和重點方向防禦相結合,合理配置兵力、兵器,各種防空武器並用,形成有一定縱深、多層次、全高度的火力配系;加強情報預警,及時、準確地掌握敵情信息,高度戒備,快速反應,機動、靈活地運用兵力;與野戰防空、人民防空有機結合,整體抗擊,積極反擊,嚴密防護,密切協同,發揮整體威力。
國土防空的組織形式各國不盡相同,通常是國家按戰略方向統一劃分防空區域,確定重點保衛目標,採取集中指揮、分區負責的方式。其作戰任務除少數國家由單獨設立的防空軍擔負外,多數國家由空軍或防空司令部統一負責和實施。
隨著空襲兵器的發展和空襲手段的多樣化,研究和發展防空與防天相結合的國土防空系統,提高日常防衛能力,已成為重要課題。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已出現一城一地的局部防空形式。20世紀30年代雷達的出現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噴氣式戰鬥機用於防空作戰,促進了以要地為中心的國土防空的形成與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地空導彈進入防空武器系統,情報預警、指揮控制等系統自動化程度提高,使國土防空體系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防空,是在防空作戰實踐中逐步發展的。1950年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防空司令部,初步建立國土防空體系。1955年防空司令部改稱防空軍司令部,統一組織國土防空。1957年,防空軍與空軍合併,國土防空遂由空軍統一組織實施,全國範圍的防空體系得到進一步發展和完善。
目前我國國土防空的形勢用“嚴峻”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當今世界並不太平,霸權主義橫行,“台獨”分裂勢力猖獗,各種矛盾交織,戰爭的危險依然存在。以美國為首的國際敵對勢力,從來也沒有放棄過把中國當成“假想敵”的念頭,在中國周邊廣闊地區密布軍事基地,部署了包括隱形戰略轟炸機、核潛艇、航母戰鬥群等在內的幾乎所有最先進的軍事手段,形成針對中國了層層包圍圈。據媒體披露,美國“蘭德”公司給五角大樓出了幾套武力干涉中國台海事務的“餿”主意,套套都是把空襲作為重頭戲,其中就有動用戰略轟炸機從朝鮮半島起飛遠程打擊中國東北石油和重工業基地的計劃。可以預見,中國未來可能遭受到的威脅主要來自空中。
現代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主要是打空中優勢,主要是爭奪制空權;和平時期,我們國家所面臨的來自空中的威脅仍然是最現實、最嚴重,也是最難以防禦的。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我們已經向全世界作出了莊嚴承諾: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的道路,堅定不移地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也就是說中國所奉行的是“后發制人”的國防戰略,這也意味著我們不能打第一槍,在敵人發動“先發制人”的大規模空中打擊時我們必須能夠防得住、挺得住,只有先做到“保存自己”,才能談得上“消滅敵人”。從這一點上說,中國國土防空的任務將更為艱巨。
因此,我們必須樹立起憂患意識,未雨綢繆,居安思危,臨危不亂,居危思變,處變不驚;必須大力加強防空體系建設,不斷增強防空實力,確保戰時能夠拉得上、打得准、防得住,腳踏實地地做好軍事鬥爭準備,這對於維護中國的安全和統一,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打贏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