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南部縣衙檔案目錄

清代南部縣衙檔案目錄(全3冊)

檔號是整理者所加,包括檔案的目錄號、案卷號、件號。本目錄整理時,原則上照錄檔案原文。每件檔案完整的時間應包括年號和年、月、日四項,原則上直接抄錄原文。

內容介紹


《清代南部縣衙檔案目錄(套裝全3冊)》上起順治朝,下迄宣統朝,個別案件延至民國初年,總計一萬八千一百八十六卷、八萬四千零一十件,現藏於四川省南充市檔案館。《清代南部縣衙檔案目錄(套裝全3冊)》內容僅為其目錄。
本目錄的編排,原則上以時間先後為序,個別案卷情況特殊,間有錯亂,整理本目錄時一仍其舊。
本目錄整理時遇到缺字或不清者用“口”標明;檔案殘缺者註明“殘件”字樣。
本目錄的內容次遞為檔號、題名、時間、責任者、文種。
檔號是整理者所加,包括檔案的目錄號、案卷號、件號。《清代南部縣衙檔案》共23個目錄,目錄號用兩位阿拉伯數字標識,案卷號用五位阿拉伯數字標識,件號用兩位阿拉伯數字標識。如檔號“16一01059一02”,表示此件檔案為第16目錄第1059卷第2件。
題名指每件檔案文首或者案卷封面上揭示檔案核心內容、中心議題的部分。本目錄整理時,原則上照錄檔案原文。如有的檔案無題名,有的原題名過簡或冗長,乃據檔案原件內容重新擬定。題名一般採用“為……事”的格式,往來公文在此基礎上增加“致/飭/呈+受文機構”。
時間指該件檔案的形成時間,即公私文書著錄發文時間,文約著錄簽署時間,表冊著錄編製時間等。每件檔案完整的時間應包括年號和年、月、日四項,原則上直接抄錄原文。若遇四項殘缺不全,或據檔案內容辨析補出,或維持不補;若遇四項皆缺,則著之以“時間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