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證明

證明不動產所有權的證書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房地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后,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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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后,按照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窗口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