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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蔭路

建築學術語

林蔭路,又稱林蔭散步路,是指與道路平行而且具有一定寬度的綠帶中的人行步道。有的布置在道路斷面的中間,有的在路的一側,或布置在濱水道路臨水的一側。

簡述


林蔭路,一般指的是與道路平行而且具有一定寬度的綠帶中的人行步道,有的布置在道路斷面的中間,有的在路的一側,或布置在濱水道路臨水的一側。也有的把道路上栽種高大喬木成長起來,樹冠相連構成蔭棚后稱為林蔭大道,這種林蔭大道樹木生長要有相當長的時間,而且主要是供車輛做為通道。
林蔭路的平面布置要根據道路的功能與林蔭路的用地寬度,以及林蔭路所在的地區、環境協調等因素來確定。一般林蔭步道可以布置成單道式或復道式。步道寬度可為3~5m,雙道則為2×(3~5)m。以休息為主的林蔭路,其道路與休息場地佔總面積30~40%,而以活動為主的林蔭路,道路與場地佔總面積60~70%,其餘為綠化面積。在林蔭路的進口處可以布置小的廣場並可設置雕塑或噴泉,進出口的位置可與人行樓道線相配合,分段長約75~100m。
林蔭步道周圍可設置座椅、水池、亭廊等小型建築。綠帶周圍還可修建花牆,欄桿等,綠帶植物要注意街頭的種植條件,與街道綠化要有密切聯繫,但種植方式也不同於街道的綠帶,可以有2~3種基礎樹種,再輔助以其它裝飾和點綴植物,既要多樣也要統一,使其具有街道綠化與公園綠地的二重性。

功能


林蔭路在改善城市小氣候、保護環境衛生、消除城市道路上的噪音、廢氣污染以及合理組織交通、美化街景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
林蔭路是城市步行道路系統的一部分。而林蔭路做為街頭綠地,又可做為城市綠化系統的一部分,以彌補城市綠地分佈的不足,並做為行人或當地居民短時間休息的場所,因此除了設置步道以外,對綠化布置,休息設施,小品等均有一定要求。國外普遍重視林蔭道的建設。國內有結合濱水道路修建的林蔭路,如上海外灘中山東一路的林蔭步道,青島萊陽路、杭州湖濱路等。還有結合所在地區特點修建的,如北京長安街附近的正義路,哈爾濱道里十三道街,上海肇家濱林蔭路等。

布置形式


林蔭路一般布置在有寬闊用地的城市幹道上或濱河地帶。
將林蔭路布置在街道的中部,對於交通繁忙的幹道,一般來講不太適宜。其優點是能使兩側居民方便進入,並有利於分隔道路上的對向車流。但是,由於進出行人需要穿越機動車道,不夠安全。因此。它僅適於以步行為主,機動車流量的街道。
將林蔭路分設在街道兩側,即位於車行道、人行道之間,對環境保護、行人進出安全、方便均較有利。但由於佔用地過大,在一般小城市中並不適合。
比較常見、合適的布置方式是將林蔭路設胃在街道的一側,或濱江河、湖泊的一邊,以代替通常的人行道(,它的優點是不僅有利於消音、防塵、減少公害,而且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環境,為人民提供優美、寧靜、開闊的休憩遊覽地帶。

設計要點


林蔭路本身總寬度一般為8~40米,通常採用8~20米。最小寬度僅8米的林蔭路,稱為簡單式林蔭路,在其外圍多用單行喬木和灌木叢或植籬與街道有所分隔,其中部可設置寬為3米以上的步道,道旁設坐椅供行人漫步、休息用。寬度達20米及以上的林蔭路,則可設兩條及以上的步道,在步道之間綠地上,可布置草地、花畦、灌木叢以及噴泉、畫廊等。這類林蔭路的臨街道車行道一側,多以單行喬木與較高綠籬(或雙行喬木密植)嚴密分隔,而臨水一面則應布置較稀疏,以利欣賞自然景色。對林蔭路的進出口,可結合地形布置成小廣場,其分段長度以75~100米為宜,並儘可能與幹道上的人行橫道線相協調。
當用地寬度達40米以上時,則可規劃成花園式林蔭路。這種林蔭路的特點是藝術性要求較高,各種遊憩、觀賞設施較為完備,通常除游步道外。還可安排花壇、草地,噴泉、雕塑、小型廣場以及供行人、兒童、老年人休息、遊玩的場所、建築小品(水榭、畫廊、體型輕巧的照相館、小賣部等)。
林蔭路的植物配備比例,要根據不同地理緯度合理考慮需要遮陽蔽蔭面積大小。在南方城市以遮陽為主,在北方城市尚應兼顧冬季取得良好日照的要求。一般可參考下述數據來分析選定:游步道和場地佔林蔭路總面積的25~35%;喬木佔30%左右;灌木佔20~25%;草地佔10~20%;花卉佔2~5%。樹種上,在南方城市常綠樹宜達40~50%;北方城市則可為30%左右:對落葉喬、灌木,南方佔50~60%,北方則可達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