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遠

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崔建遠,男,1956出生,暨南大學周枏講席教授,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名譽院長,“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學位分委員會主席,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凱原學者”。

2018年1月,入選清華大學首批文科資深教授

學術兼職


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北京市檢察院諮詢監督員;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崔建遠
崔建遠
北京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人民日報(海外版)法律顧問;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生兼職指導教師;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聘任新一屆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的決定》聘任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聘期為五年。

教育背景


吉林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所獲榮譽


榮獲第二屆全國傑出中青年法學家稱號,教育部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獎,霍英東教育基金會優秀青年教師獎,寶鋼教育基金會優秀教師獎,清華大學青年教師教學優秀獎,清華大學教書育人獎,清華大學良師益友稱號。
《准物權研究》獲司法部第二屆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及中國法學會優秀科研成果(民法學科著作類)獎一等獎;《論爭中的漁業權》獲司法部第三屆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主編的《合同法》獲司法部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獎二等獎;與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論 · 總則》獲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獎二等獎;《土地上的權利群論綱》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侵權責任法應當與物權法相銜接》獲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其參與撰稿的《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梁慧星主編)獲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著作獎二等獎;其參與撰寫的《法治:理念與制度》(高鴻鈞教授主編)獲北京市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作為負責人的《民法學》被批准為國家精品課程及北京市精品課程,作為負責人的民商法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作為負責人的《債法》被評為北京市及清華大學精品課程。

學術成果


代表性學術成果《合同責任研究》(吉林大學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權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土地上的權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論爭中的漁業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總論》(上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物權:生長與成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4 年版)等專著、《物權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合同法總論》(中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物權法》(第3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4版)、《物權:規範與學說》(清華大學出版社 2011年版)、《合同法》(第2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等專著、教材;與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第4 版。合著者:於淑妍、王軼、王闖、王成、申衛星、楊明剛、韓世遠、薛文成)《債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4 年版,合著者:韓世遠)等 10 余部;
發表《 “四荒”拍賣與土地使用權》(《法學研究》 1995 年第 6 期)、《無權處分辨》(《法學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200 余篇學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