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政府直屬機構

組建省醫療保障局。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省醫療保障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歷史沿革


2018年11月14日上午,江西省醫療保障局揭牌儀式在原省政府(北京西路69號)舉行。省醫療保障局新任一把手亮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起草我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我省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准入的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全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省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規財務處
信息統計處
待遇保障處
醫藥服務管理處
醫藥價格和招標釆購處
基金監管處
直屬機關黨委(人事處)

主要領導


省醫療保障局班子成員具體如下:
梅亦為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何桑為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義敏為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國平為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