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
重慶市公安局下轄的副廳級政府職能部門
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警務保障處、交通監控指揮中心、交通安全宣傳處、法制支隊、秩序管理支隊、事故處理及對策支隊、勤務指導支隊、交通科研處(重慶市公安交通科研所、重慶市公安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車輛管理所、特勤支隊(特勤處)、城市快速道路支隊等14個機構。
1、負責貫徹執行涉及交巡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2、指導、檢查、監督全市交巡警部門履行管理交通、巡邏處警和服務群眾的職能;
3、指導全市交巡警部門的巡邏處警工作;
4、監督指導全市交巡警部門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及城市道路交通組織、指揮和疏堵工作;
5、查處交通類行政案件、適用簡易程序且能夠現場處置的其他行政治安案件,組織指導全市交巡警部門開展交通肇事、危險駕駛刑事案件偵查工作;
6、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重要交通警保衛工作;
7、監督指導全市交巡警執法工作,研究擬定有關交巡警管理的政策、規定;
8、組織指導全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9、組織指導全市交通科技信息化和道路交通設施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及城市快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邏防控工作。
2020年9月8日,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交通監控指揮中心被授予“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