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英華
沈英華
沈英華,男,景德鎮律師。1979年畢業於省重點中學景德鎮二中重點班,曾獲全市高中數學競賽一等獎。1983年畢業於廈門大學,現具有法學/生物學雙本科學歷。始在景德鎮市園林管理局工作,任工程師。1994年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績考取律師資格,開始律師生涯,現任景德鎮市政協常委、民革景德鎮市委會副主委、景德鎮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景德鎮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江西景德律師事務所(原名景德鎮市第一律師事務所,江西省十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等職務,多次在市政協大會上作題為《加強民主監督,促進依法治市》、《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促進司法公正》、《儘快開發我市“水陸相接”環行觀光旅遊線路》的專題發言,全文已分別在《景德鎮日報》和《江西律師》雜誌上發表。在國家、省市級報刊及網路上發表了大量法學文章。
執業以來,先後擔任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景德鎮公路運輸管理處、江西京九物流有限公司、景德鎮運貿實業開發總公司、中外合資南昌新洪房地產公司景德鎮市分公司、建築商余榮生等數十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的法律顧問。2000年受市政府、司法局委派,參與我市首家國有企業—市印機公司的改制工作,為其起草、修改了大量法律文書,如企業改制方案、國有企業整體出售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等等,為印機公司改製成功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受到各方面好評。
近年來辦理了大量民商事經濟糾紛案件,為江西中恆建設集團公司、建設銀行景德鎮市分行、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新洪房地產公司、耐酸容器廠、浮梁縣洪源鎮人民政府等數十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挽回(或避免)了數億元經濟損失;同時辦理了一批有較大影響的刑事犯罪案件,如原市工商局長H某受賄案、原昌江區交通局Z某貪污案、原新村派出所Y某貪污案、某派出所所長Y某徇私舞弊案、某陶研所Y某貪污案、市建設銀行O某挪用公款案、某醫藥公司經理X某受賄案等等,取得較好效果,維護了法律的正確實施,其中某派出所所長Y某被法院宣告無罪、某陶研所Y某由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無罪)、建設銀行O某和某醫藥公司經理X某被適用緩刑(監外執行)。
本律師法律功底紮實,辦案經驗豐富,擅長辦理各類疑難複雜的民事、經濟、刑事案件。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本律師願意成為您最值得信賴的朋友,願意成為支撐您事業和生活的柱石,扶助和支持您走上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