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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齊克
諾齊克
徠羅伯特·諾齊克(Robert Nozick,1938—2002)諾齊克是20世紀傑出的哲學家和思想家,二戰戰後至今最重要的古典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
羅伯特·諾齊克,生於紐約的布魯克林區,父親是來自俄羅斯的猶太人企業家。他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牛津大學、和普林斯頓大學,後來諾齊克成為了當代英語國家哲學界的主要人物,他對政治哲學、決策論、和知識論都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生前是哈佛大學哲學系的阿瑟·金斯利·波特(Arthur Kingsley Porter)哲學教授,並於1998年被授予約瑟夫·佩里格雷諾(Joseph Pellegrino)駐校教授職務。駐校教授的榮譽職務首創於1935年,按慣例授予哈佛大學在跨學科領域間做出了開拓性貢獻的最傑出的學者。1998年,諾齊克因為他“不僅對於當代哲學具有重要影響,而且以其觀念超越了他所在的學科,乃至於學術的真實而深刻的影響”而獲得這一榮譽,在此之前總共只有17位哈佛大學的教授獲此殊榮。諾齊克於1981-1984年擔任了哈佛大學哲學系主任。
諾齊克是二戰戰後至今最重要的古典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他將主流的哲學分析方法運用於探討自由社會的重大理論和問題,極其成功地實現了學術探討與政治關懷的有機結合;其次,與傳統的功利主義套路以效用或經濟效率的尺度對人的自由所作的辯護不同,諾齊克儘管運用了大量的經濟學方法,其基本思路卻是元倫理學的方法。他是從自然法和社會契約的思想試驗出發,令人信服地論證了人的權利和自由的超功利的正當性與優先性。
羅伯特·諾齊克
諾齊克發現,人們常常注意到財富的分配是不平等的,於是便自然而然地討論起如何使財富的分配更加平等。然而,作者認為,強迫一個人為他人的利益工作是不正義的。中央權力機關無權把一切物品集中起來加以分配,沒有一個人、或一個機構有權控制所有的物品。不能把一個人的東西以任何動聽的理由從一個人那裡剝奪過來。在民間的活動與糾紛中,政府的角色是仲裁者。"國家不可用其強制手段來迫使一些公民幫助另一些公民;也不能用強制手段來禁止人們從事推進他們自身利益或自我保護的活動。"
在諾齊克的政治哲學中,在國家的作用與個人的權利之間,個人的權利居於更為優先、更為根本的地位。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決定國家的性質和職能,而不是國家自身的需要,決定公民個人享受與否或享受多少權利和自由。既然國家是由在人格上平等的個人構成的。國家在所有的個人之間就必須保持中立,不能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去強行剝奪另一部分人,那怕其動機是善意的也不行。任何利益和福利的轉移只能基於自願的原則,否則最善意的動機將導致最卑鄙的惡行。所以,個人權利和自由是諾齊克的政治哲學全部出發點,也是其國家學說的核心。
《蘇格拉底的困惑》
《經過省察的人生》
紐約大學哲學系教授,著名哲學和倫理學家內格爾(Thomas Nagel)將諾齊克列為在100年以後,能夠仍然被人們所閱讀的20世紀下半葉的兩位哲學家之一(另一位是諾齊克在哈佛大學的同事羅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