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介

將求助者轉介給別諮詢師的行為

在諮詢時,諮詢師如發現自己與求助者有明顯不相適宜之處,或發現自己確實不善處理時,就應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儘快將求助者轉介給其他更加合適的諮詢師,或及時中止諮詢,推薦其去尋找更有效的幫助。

概念


對於有些求助者來說,諮詢師越早發現問題並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諮詢策略,就越可能提供有效的幫助,否則將可能耽誤時機,加重癥狀,釀成不良後果。為此,諮詢師在發現自己確實不善處理或不適宜處理之處應將求助者介紹給其他諮詢師,讓其獲得更有效的幫助。
轉介是諮詢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諮詢師因知識、技術和經驗等原因,要想滿足各種求助者的需要是非常困難的。加之諮詢師也是普通人,亦存在自身煩惱、困惑和弱點。因此,諮詢師既要認識自己的長處,也要認清自身不足,在工作中揚長避短,不宜勉強接受那些並不擅長或難以處理的案例,尤其是對已確定或經嘗試后證明效果不佳的案例更應如此。諮詢師應實事求是地認識自己的諮詢能力,不要做超出能力範圍的諮詢。
有些諮詢師擔心向同行求助會影響自己在同行和求助者心中的地位、形象而勉為其難;或隨便給求助者一個解釋,泛泛而談,無關痛癢;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些表面文章。諮詢師應該理解,轉介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是職業所允許的,那種自認為能包打天下、什麼問題都能解決才是一種不正常的心態。還有一些諮詢將以前從未遇見或較少遇見的個案當作“試驗品”,對求助者諮詢心中無數,甚至明知自己無能為力還要勉為其難。這種做法極為不妥,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因為諮詢關係不匹配,諮詢師難以勝任諮詢,或諮詢師因工作變動、較長時間不在崗位等情況,需要進行轉介。

注意事項


有些諮詢師認為轉介不過是給求助者再推薦一個諮詢師而已,其實問題並非這麼簡單。當把求助者推薦給其他諮詢師時,必須持慎重的態度,防止對求助者造成傷害和負面影響。轉介應注意:
1、應當事先徵求求助者的意見並說明理由。在說明理由時,要尊重求助者,不可過於直率。一般可說:“考慮到諮詢效果,另外一位諮詢師能夠更好地向你提供幫助,你能到他那裡進行諮詢嗎?”或“你的情況我已經清楚了,我想給你介紹一位對此更有經驗的諮詢師。”求助者一般會同意的。徵求意見時不能實話實說:“你的那種脾氣我受不了,我得找個能對付你的人。”或“我不喜歡你對那個問題的看法,我們的價值觀念不一樣,我覺得很難溝通,換個人給你諮詢吧。”也不能說:“我覺得你的心理問題很嚴重,我無能為力,還是換人吧。”這樣說的後果,可能給求助者造成更大的心理壓力,甚至可能帶來不良的暗示,使求助者誇大自己的問題。
2、諮詢師應該向求助者介紹新諮詢師的基本情況,尤其是其專業特長。讓求助者覺得這是對他本人負責,從而容易接受諮詢師的意見,而不致感到自己被不負責任地推給別人,自尊心和自信心都受到傷害,對諮詢和諮詢機構產生誤解,並對新接手的諮詢師產生抵觸和懷疑。
3、在轉介時可向新的諮詢師詳細地介紹求助者的情況,提供自己的分析和看法,但不宜泄露求助者出於對自己的信任而提供的隱秘(如果求助者對新的諮詢師信任,他會自己講述),否則就是對求助者不尊重。
4、如有必要,原諮詢師可以與新諮詢師交流,包括諮詢情況,這屬於職業的交流,但一般不得干預新諮詢師的諮詢活動。轉介后不宜與求助者再進行交流,尤其不應該對新諮詢師的方法、為人等評頭論足,更不能指責,以免損害新諮詢師的形象,影響新諮詢關係的建立,進而影響諮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