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歐封建制度
政治、經濟合一的制度
西歐的封建制度是一種政治、經濟合一的制度。封建領主在其封土內首先明確擁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權,進而在王權衰落後,又逐步取得了王權在地方的權力並將其轉化為同封土一併世襲的私人權力,其中包括行政、司法、稅收、鑄幣等權力。追究西歐封建制度的產生根源,則包括了三個主要的因素:羅馬文明、日爾曼傳統以及基督教的影響。
封建主之間形成特殊的封主封臣關係,並形成了與封主封臣制相適應的封土製度。在中央權力衰落後,各封建主在各自的領地內有獨立的政治權力。
①封建主之間形成了特殊的 封君封臣關係;
②形成了與封主封臣制相適應的 封土製度;
③中央權力衰落,各封建主在其領地內有獨立的政治權力。
1、封建土地關係的確立;在東西法蘭克王國,分別以《米蘭敕令》和《克爾西敕令》為標誌,承認貴族領地世襲。
2、自由民農奴化。
(2)西歐的封建制度是一種政治、經濟合一的制度。
(3)佛羅倫薩和巴黎
在西歐封建制度下,國王和百姓、封主和封臣都遵循一種契約(合同)。每個人都對他人負有某種義務,國王有權強制執行。如果一個國王侵犯了一個封臣的權利,封臣們也可聯合起來反對他。封臣們組成國王的議事會。國王應按照封臣們的勸告行事。如果封臣們覺得國王濫用他的權力,可以對他進行限制。故封建制度下的王權是有限的,封建主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的,互相制約,具有契約(合同)性質。
國王 ↓ (分封土地給大貴族及冊封貴族)
大貴族 ↑ (效忠國王、進貢及協助國王作戰)
↓ (分封土地給小貴族[即騎士])
小貴族[即騎士]↑ (效忠大貴族、進貢及協助大貴族作戰)
↓ (准許農民在領地內居住及耕種,並給予保護)
農民 ↑(服役及繳稅給小貴族[即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