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版物
政府出版物
政府出版物又稱“官方出版物”。是有官方性質,並由政府部門及其專門機構,根據國家的命令出版的文獻資料。其內容比較廣泛,大致包括:行政性文獻(如法令、條約、統計資料等)和科技文獻(如研究報告、技術政策等)兩大類。根據195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召開的“有關各國之間交換官方出版物和政府文獻”會議規定,官方出版物包括下列幾種:議會文獻;中央、聯邦及地方政府的各種行政方面的出版物及報告;全國性目錄;國家編纂的各種手冊、工具書;法律及司法部門、法院判例以及其他有關出版物等。在各種政府出版物中,有的在未列入政府出版物前已經發表過,有的是初次發表。政府出版物是了解各國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等情況的一種重要資料,應注意收集和利用。
由政府機關負責編輯印製的,並通過各種渠道發送或出售的文字、圖片、以及磁帶、軟體等。
政府用以發布政令和體現其思想、意志、行為的物質載體,同時也是政府的思想、意志、行為產生社會效應的主要傳播媒介。
各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出版的,具有官方性質的文獻。又稱官方出版物。各國對政府出版物尚無一致定義。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行政性文件,另一類是科技性文獻。
政府出版物數量巨大,內容廣泛,出版迅速,資料可靠,是重要的信息源。政府出版物在出版前後,往往用其他形式發表,內容有時與其他類型的文獻(如科技報告)有所重複。有專門用來檢索政府出版物的工具書。
行政性文件包括會議記錄、司法資料、條約、決議、規章制度以及調查統計資料等。
科技性文獻,包括研究報告、科普資料、技術政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