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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瀅
上海名寰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瀅,男,高中學歷,上海颶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旭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名寰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及FCACA車隊的法人代表。
2010年11月25日在山東被捕,2011年12月12日因涉嫌4.5億巨額集資詐騙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受審。陳瀅在法庭上宣稱,運作FCACA車隊品牌的終極目標是要運作上市,而辯護律師上海市申達律師事務所沈翼敏律師表示,陳瀅希望公司運作起來后能夠把品牌賣掉,換得資金還給投資者。畫出來的餅終究是假的,沒有一項可以盈利的業務支撐,“夢想”設定在無實際經營、盈利能力的項目基礎上,夢破只是時間問題。
這起涉及金額數億元的案件,跟2010年11月25日FCACA車隊官方微博發出的一起通告有關。2010年11月25日,該車隊官方微博宣布全體員工已經正式解散。而在FCACA車隊背後,上海旭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上海颶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相繼浮出水面,這些公司的老闆就是上述被取消庭審案件的被告——陳瀅,被控“集資詐騙”罪。
工商資料顯示,上海颶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颶寰”)成立於2003年1月21日,註冊資金400萬元,法人代表陳瀅。上海旭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旭寰”),註冊資本500萬元,成立於2006年8月17日。2009年至2010年前後,因為旗下運作的車隊FCACA先後請到了王睿、韓寒等知名賽車手加盟,並在WRC賽上多次問鼎。旭寰另一項知名的活動是組織了上海保時捷俱樂部理事會及其聯誼活動,曾多次組織過慈善募捐活動。
陳瀅自2003年起,就以颶寰投資的名義,與客戶簽訂投資代理項目合同,約定以颶寰投資名義為客戶代理投資商品期貨交易,並承諾一年24%的固定投資收益率。從一份“投資項目代理合同”來看,颶寰給投資者的誘惑的確很大。合同顯示,以投資100萬元一年期為例,投資者首先要存入2.4%的居間費(相當於管理費)給公司。其次,等到清算結果時,如果收益低於或等於初始保證金(即100萬元)的24%,則全部歸投資者所有;如果收益高於初始保證金的24%,扣除24%收益歸投資者后,其餘部分投資者和公司各提取50%。合同中也對風險處置給出了約定:即虧損10%以內由投資者承擔,虧損超過10%部分由公司承擔。但奇怪的是,合同是和颶寰簽署的,但資金卻由投資者直接打到陳瀅的個人賬戶上。對此,公司給出的解釋是:颶寰公司並非以“投資公司”的名義存在,而是以“投資管理公司”的名義存在,屬於諮詢類公司,不適宜將錢直接打到公司賬戶。但事實上,這些當事人沒一個真正了解陳瀅到底做了哪些投資,更不清楚陳瀅資金運作的渠道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