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翻譯
生態翻譯
生態翻譯是從原文內在的生態結構出發來對翻譯作品進行選擇,並且在翻譯的過程中循環原作固有的生態結構來在另一種語言中進行再現,所以,生態翻譯首先註定要帶有特色。
產生的背景-全球視野的生態思潮
首先,它是社會文明轉型在譯學研究方面的一種反映。20世紀60年代以來,人類社會逐步開始了從工業文明到生態文明的轉型。1972年,聯合國發布了著名的《人類環境宣言》,將保護自然環境提到全人類關注的高度。中國也隨之開始重視生態環境問題,此後接連提出可持續發展方針與科學發展觀。在這樣的背景下,“生態”維度進入包括翻譯學在內的諸多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就是時代發展的自然體現。
其次,它又是現代哲學思想轉型的必然結果。20世紀以來,在思想界與哲學領域發生了由主客二分到主體間性、由中心到整體觀念的轉型。60年代,法國哲學家雅克·德里達提出了“中心”既可在結構之內又可在結構之外、這樣“中心也就並非中心”的重要觀點(Derrida 1967)。70年代,挪威生態哲學家阿倫·奈斯提出了“深層次生態學”(Deep Ecology)的理論,將生態學引入哲學與倫理學領域,並提出生態自我、生態平等與生態共生等重要生態哲學理念(Naess 1973),此後又有美國生態哲學家戴維·格里芬等人的發展。這一過程顯示,當代哲學所面對的,是由認識論到存在論、由人類中心觀到生態整體觀的轉向。正是這樣的哲學轉向,打開了翻譯研究從“翻譯生態”視角綜觀翻譯活動的視野和思路,形成了生態翻譯學研究路徑。
生態翻譯學的發生和發展,既有全球因素,又有中國因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內部因素;既有客觀因素,又有人為因素;生態翻譯學在新世紀之初應運而生,既有其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
生態翻譯學的三個立論基礎是其客觀性、存在性和可持續性的重要前提和理據。其中的邏輯理路是:如果沒有“關聯序鏈”的啟示和指向,那麼,就不可能思考翻譯活動(翻譯生態)與自然界(自然生態)關聯和共通問題;如果沒有翻譯活動(翻譯生態)與自然界(自然生態)類似性和同構性問題的進一步研究,那麼,就不可能將適用於自然界的“適應/選擇”學說引入到翻譯學的研究中去;如果沒有將“適應/選擇”學說引入翻譯學研究,那麼,就不可能構建翻譯適應選擇論的理論體系;如果沒有以翻譯適應選擇論的理論體系為基礎,那麼,就不可能進一步開發和拓展宏觀生態理念、中觀本體理論、微觀文本操作的生態翻譯學的“三層次”研究;最後,如果沒有生態翻譯學的“三層次”研究,那麼,相對完整的生態翻譯學理論體系的構建也就難以實現了。這是一個由較小到較大、由局部到整體、由不太系統到比較系統的、循序漸進的發展過程。
生態翻譯作為一個跨學性的途徑,是運用生態理性、生態視角對翻譯進行綜觀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