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素
人類社會賴以發展的基本成分
社會要素是指組織所在社會中成員的民族特徵、文化傳統、價值觀念、人口規模、種族結構、消費結構和水平、人口流動性等。值得企業注意的社會因素包括:企業或行業的特殊利益集團、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對退休的態度、社會責任感、對經商的態度、對售後服務的態度、生活方式、公眾道德觀念、對環境污染的態度、收入差距、購買習慣、對休閑的態度等。
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成分。
對於社會要素的內容,社會學界尚無統一的認識,將社會學家有關社會要素的種種界說,歸納起來有如下諸類:①地理位置與自然環境要素。它包括社會物質環境,如氣候、陸地、海洋、地下資源;社會能量環境,如熱能、振動能、輻射能;社會生物環境,如動物、植物、微生物;社會地緣關係,如毗鄰關係、村落、鄉鎮、城市。②人口要素。包括人口的數量與質量、人口的年齡、性別關係、血緣關係等。③心理要素。包括本能、反射、知覺、習慣、興趣、傾向、動機、壓力、需要、態度等。④行為要素。包括暗示、模仿、順從、同化、妥協、合作、和睦、競爭、衝突、敵對、強制等。⑤群體要素。包括地位、角色、職位、規範、家庭、小組、鄰里、朋友、團體、部門等。⑥經濟要素。包括勞動者、勞動工具、勞動對象、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分工、財產關係、福利、保障等。⑦政治要素。包括公共設施、政府、權力、權威、階級、政黨、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民主、專政、戰爭、和平等。⑧文化要素。包括文化特質與文化模式,語言、文字元號等溝通方式,風俗、習俗、禮儀、生活方式、道德、法律、教育、婚姻、藝術、價值觀念、宗教、信仰、禁忌等。在各種學術觀點中,許多社會學家傾向於以自然環境、人口、文化作為社會的基本要素。
自然環境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人類本身就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自然環境提供了人類生存與活動的場所,也為人類提供了生活資料和生產建設資料的資源。當然,自然環境只是作為社會客體的被動的要素,而人或曰人口則是社會主體的能動的要素。人本身的一切要素與現象,包括人口的數量、質量、性別、年齡、分佈、關係組合、出生、死亡、遷移、流動等,對社會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
人口與自然環境兩大要素是相互影響的。自然環境影響人類需求、人類活動與人類交往的內容、形式與規模。反之,人類也對自然環境發生深刻影響。人類始終在利用、開發與改造自然。人類在改造自然與改造人類自身的過程中,同時創造出了社會的第三大要素──文化。文化是與自然狀態相區別的一種社會要素,它既包括物質因素也包括精神因素。自然界中本無文化可言,自從有了人,凡經人賦予意義的一切現象均為文化。文化一旦形成便在社會中佔據重要地位併發揮重大作用。文化塑造著社會中的個人、群體以至整個社會制度,文化是人類生活的主要內容,是人類社會得以存在和發展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