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6條詞條名為幸福鎮的結果 展開
幸福鎮
四川都江堰市幸福鎮
幸福鎮位於市區東南部,都江堰水利工程為其最北端頂點。東西最大橫距9公里,南北最大縱距5.2公里,面積24.83平方公里,耕地面積8533畝。東與胥家鄉接壤,南與聚源鎮相連,西南隔金馬河與玉堂鎮相望,北與灌口鎮隔岷江內江、柏條河毗鄰,是成都到都江堰市的門戶。幸福鎮原為城市郊區。
1952年夏,將城關區轄境原志城、新民兩鎮的農村部分,分別設為志城鄉、新民鄉。1955年秋,區劃調整后,兩鄉合併置為新城鄉。1958年9月與聚源、胥家合併,建立幸福人民公社總社。1961年10月體制下放,分別建立聚源、胥家、新城人民公社。1969年7月,改新城人民公社為幸福人民公社(因195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曾視察該鄉蓮花村,故此更名)。1983年12月,改幸福人民公社為幸福鄉。1989年7月,撤銷幸福鄉,設立為幸福鎮。
幸福鎮位於市區東南部,都江堰水利工程為其最北端頂點。東西最大橫距9公里,南北最大縱距5.2公里,面積24.83平方公里,耕地面積8533畝。東與胥家鄉接壤,南與聚源鎮相連,西南隔金馬河與玉堂鎮相望,北與灌口鎮隔岷江內江、柏條河毗鄰,是成都到都江堰市的門戶。
幸福鎮原為城市郊區。1952年夏,將城關區轄境原志城、新民兩鎮的農村部分,分別設為志城鄉、新民鄉。1955年秋,區劃調整后,兩鄉合併置為新城鄉。1958年9月與聚源、胥家合併,建立幸福人民公社總社。1961年10月體制下放,分別建立聚源、胥家、新城人民公社。1969年7月,改新城人民公社為幸福人民公社(因195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曾視察該鄉蓮花村,故此更名)。1983年12月,改幸福人民公社為幸福鄉。1989年7月,撤銷幸福鄉,設立為幸福鎮。新設置的幸福鎮與灌口鎮在仰天窩閘以上以岷江內江,以下以柏條河為界,將市區一分為二,與灌口鎮各占其半。1999年,轄太平街、公園路、奎光路街道管理委員會及13個居民委員會和永豐、蓮花、聯盟、永桂、萬壽、石馬、民主、觀鳳、幸福、塔子10個行政村,全鎮總人口77126人,其中非農業人口50441人;農業人口26685人。鎮政府原駐迎賓大道觀鳳樓三角島李冰父子雕塑北側,2000年4月遷都江堰大道下段左側。
鎮區屬純平原地貌,最高海拔734米(都江堰魚嘴),最低海拔700米,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微微傾斜。走馬河、江安河、柏條河穿越鎮境,首受都江堰灌溉之利,盛產水稻、小麥、油菜籽、蔬菜、水果等。1998年以後,以市場為導向逐步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在永桂、萬壽、石馬、民主4個村發展一批種植大戶和種植能手,建立起新的蔬菜種植基地;在鞏固蓮花村花卉種植基地的同時,新建立了永桂村花卉種植基地。
幸福鎮境歷為城市附近農村,既無街道,也無集鎮。歷史上僅有榨油、碾米、磨面、挂面等作坊式糧油加工業。 1985年以後,企業發展速度加快。1989年,企業產值突破億元大關,成為全市第一個億元鎮鄉。1992年以後,企業質量逐步提高。1999年末統計,全鎮有一定規模和效益的企業102個,其中個體私營86個。實現企業總產值31500萬元。主要產品有碳酸鈣系列、金屬電解錳、磁性材料、木材製品、預製構建、日用化工產品等。
付慶明(副市級幹部、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李 樺(黨委副書記、鎮長):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蔣俊秋(人大主席團主席):主持鎮人大主席團全面工作。協助分管勞動就業與保障、重建收尾等工作。
羅 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紀檢工作。協助分管黨建、組織、人事、編製、宣傳、精神文明、幹部培訓、統戰、宗教、關工委、行政效能、檔案、保密、目標管理、群團、政府採購、機關管理和安置點管理等工作。
岳順強(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負責武裝、民兵預備役、國防、人防工作,協助分管政法、信訪、綜治、應急、維穩、防邪、司法、普法、人民調解、戶籍管理、防災減災、城鄉建設等工作。
姜 山(黨委委員、副鎮長):協助分管城市管理、愛國衛生、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
劉 忠(黨委委員、副鎮長):協助分管工商、稅收、統計、招商引資、企業、商貿、經濟、環保、技術監督、安全、物價、工業、旅遊、通訊、天燃氣等工作。
李 毅(黨委委員):協助分管國土、規劃、房屋產權辦理、征地拆遷、安置、交通、土地綜合整治、教育、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等工作。
周 念(掛職黨委委員、副鎮長):協助分管目標管理、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城鄉統籌、農業、科技、村社財務、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林業、防汛、氣象、水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