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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火

漢語詞語

徠生火,拼音是shēng huǒ,釋義是使柴、煤等燃起來。出自《幽居遣懷》,作謂語,賓語,定語。

引證詳解


1、產生焦躁的情緒。《莊子·外物》:“利害相摩,生火甚多。”成玄英疏:“纓纏於利害之間,內心恆熱,故生火多矣。”
2、產生火氣、熱氣。
淮南子·天文訓》:“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
《宋史·范純禮傳》:“草濕則生火,何足怪!”
元·楊維楨《飲馬圖》詩:“佛郎新來雙象龍,鼻端生火耳生風。”
3、取火;使柴、炭等燃燒起來。
宋·陸遊《幽居遣懷》詩之三:“呼童不應自生火,待飯未來還讀書。”
《兒女英雄傳》第二八回:“那火鏈片代‘金燧’用,取燈兒代‘木燧’用,為生火用的。”
楊朔《征塵》:“一會兒就生火啦。你先烤烤火,暖和暖和。”
4、指鍋爐工。《花城》1981年第6期:“在這前,我是挖泥船上的生火,他是拖輪上的水手。”

取火方法


在野外,火意味著溫暖,意味著熱水和熟食,可以使人力量倍增,最關鍵的是,火可以使遇險者樹立起對生存至關重要的信心。如果有打火棒、打火機或火柴,生火併不困難,但如果這些都沒有,那就必須掌握徒手生火的技巧了。
徠生火最重要的兩件材料是火種和引火物,後者主要是乾燥、蓬鬆的植物纖維或絨毛,比如棉絮、椰子殼纖維或是蒲絨,而前者一般是利用摩擦生熱的原理獲得的。貝爾·格里爾斯在節目中演示了幾乎所有的人工摩擦取火的方法,包括鑽木取火、火犁、火鋸和火弓。其中相對簡單又便於實現的是火犁法,這是太平洋地區常見的一種取火方法,利用硬木棒的一端在木質底座上的槽內進行持續快速磨擦,直至集聚的熱量將槽內的木屑點燃,然後將燃著的木屑放入堆集在槽前端的引火物中,小心地吹旺直到燃起火苗,然後依次加上細柴、粗柴和整塊的樹段,最後就可以得到一堆熊熊燃燒的大火。效率最高的是印第安人常用的火弓,可以節省80%的體力,但這種方法有一定的技巧,設備也比較複雜,它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鑽火板,一是鑽竿、弓木和繩子的組合。介於兩者之間的是火鋸,將一段粗干樹段一頭劈開,再用石塊將裂縫撐開,塞上引火物,用一根長約兩尺的木棍或藤條穿入,將樹段固定,迅速地抽動木條,使之摩擦發熱而將引火物點燃。不管是哪種方法,取火時都不是僅靠蠻力的,關鍵是要有持之以恆的毅力,並不失時機地吹氣輸氧,才能使肉眼看不見的火星蔓延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