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獎學金

明德獎學金

明德獎學金由華陽電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陽電業”)建立。其宗旨是:在市場經濟已全球化,而科技、信息又迅速發展的今天,人們因交流、溝通與合作機會的增加,不僅增進了彼此間的了解,更因此縮短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並朝向地球村的理想願景邁進。明德獎學金的目的是資助農村品學兼優的少年兒童和青年,使他們不會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就學機會。

實施管理規則


明德獎學金由中國青基會和華陽電業合作實施管理。為在公正、規範、有效的原則下開展明德獎學金的資助工作,特制定《明德獎學金實施管理規則》。

資助目標


自2003年起,明德獎學金連續5年資助農村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小學、初中及高中階段自2003年起實施,至2007年完成;大學階段自2004年起實施,至2008年完成。第一年資助28,980人,第二至五年資助31,500人,第六、七年資助2,520人,累計資助規模為157,500人次。
明德獎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學生學習及生活費用。

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農村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以及從農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學生。

申請者條件


獎學金申請者應符合如下條件:
1、小學一至五年級(五年制)或二至六年級(六年制)、初中一至三年級、高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2、父母為農民,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人民幣(含)以下;
3、遵紀守法,勤奮誠實,品行優良;
4、學年總成績在全班排名前三分之一(含)以內;
5、沒有獲得其它獎學金、助學金資助。
大學申請者還應同時符合如下條件:
1、考入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學新生,但屬重點建設院校錄取的學生優先,其餘依入學成績擇優資助;
2、第二學年申請時,第一學年總成績在全班排名前三分之一(含)以內。
在北京、天津、上海等三地,符合上述條件(除第二條第2款外)、家庭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學生可作為資助對象。
初中階段:600元/人?學年;
高中階段:900元/人?學年;
大學階段:4,000元/人,其中第一學年3,000元,第二學年1,000元。

申請方式


獎學金採取個人年度申請制度。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都須每年自己申請。其目的在於鼓勵學生凡事要全力以赴去爭取,並對自我前途負責任。獎學金優先考慮符合條件的再申請學生。對獲得資助后未在新學年提出再申請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小學生因年齡所限,尚不具備獨立申請的能力,可由學校老師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以及品學情況擇優推薦。
獲得大學獎學金資助的學生在第二學年須提出再申請,方可獲得剩餘部分獎學金,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且不予補發。若放棄再申請之金額達4,000 元以上時,則每滿4,000元得再擇優轉資助一名符合條件的大學本科錄取新生。

實施範圍


明德獎學金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資助,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優先資助區域,資助範圍覆蓋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