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信訪局
大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大同市信訪局是大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將市委市政府信訪局更名為市信訪局,由市委辦公廳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黨組書記、局長:宋世義
主持市信訪局全面工作,主持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宋京來
負責市聯席辦日常工作及綜合性文稿材料、信訪數據、業務工作調查研究、信訪事項複查複核等方面工作,負責駐京駐並及接返工作。分管綜合科、複查複核科。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文傑
負責御東行政中心周邊群眾來訪接待及重複訪治理工作,負責信訪大廳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接待科、群眾來訪服務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李任遠
負責網路電話信訪、信訪信息方面的工作,負責進京赴省重複信訪、網路重複信訪事項治理工作。分管網路電話信訪受理中心(信訪信息中心)。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副處級督查專員:付斌
負責市內各火車站、汽車站站點的應急處突工作,負責重大活動勤務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政府周邊群眾來訪接待及重複訪治理工作,負責信訪事項督查督辦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督查科、處突科。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級調研員:康傑
負責全局組織人事、財務社保、行政後勤(含物業管理、日常值班)、文書機要、檔案保密、會務接待、老乾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黨組辦)。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級調研員:王志勇
負責群眾日常來信工作,重複來信治理工作。分管辦信科。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級調研員:王平
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群團工作、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對口扶貧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全面貫徹《國家信訪條例》及《山西省信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落實中央、國家領導人關於信訪工作的批示、指示。
(二)負責處理市內群眾和境外人士給市委、市政府的來信來電,以及網路投訴,接待群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反映來信來電來訪及通過網路渠道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三)承辦上級部門及市委、市政府交由本局辦理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信訪事項批示的落實情況。向各縣(區)政府和部門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協調處理群眾來信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檢查、協調市黨、政、軍各部門的信訪工作和各縣(區)政府機關的信訪工作。
(五)指導全市信訪業務工作。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制度草案。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督促推動基層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基層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發生,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
(七)依法受理需由市政府複查、複核的信訪事項,指導全市各級各部門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
(八)了解並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九)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市信訪局要不斷加強信訪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大力推進對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引導工作,逐步將信訪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一)辦公室(黨組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組織、人事、財務、機要、行政、外聯等任務。負責機關黨、群、團、工、婦等工作。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全市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等。負責機關黨組與市委的黨務聯繫,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黨組會議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及“三重一大”決策事項。
(二)綜合科
負責全局各類綜合性文稿、草案的起草印發。承擔全市各類信訪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任務。負責信訪簡報和信訪通報的編寫印發。負責信訪業務等方面的調查研究。負責全市信訪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等。
(三)督查科
負責督促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信訪條例》及中央、省、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牽頭組織信訪事項實地督導活動。負責跟蹤市級領導接待信訪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推動基層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督促基層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發生,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
(四)接待來訪群眾科
負責上訪群眾的接談及信訪事項的登記、呈閱、轉送、交辦工作。負責受理省委、省政府及省有關部門轉辦的群眾走訪事項。負責協調處理涉及多部門的上訪事宜。負責向來訪群眾宣傳信訪法規和提供查詢服務。負責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相關工作等。
(五)辦理群眾來信科
負責登記、受理、轉辦、督辦人民群眾給市委、市政府領導的來信。調查處理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及市委市政府交辦轉辦的群眾來信事項。跟蹤督查上級轉辦信的辦理情況。指導全市辦理群眾來信工作等。
(六)處突科
負責引導到非接待場所的群眾到指定部門、指定場所反映訴求。負責配合公安機關處理市區內因群體性上訪引發的堵塞交通、衝擊圍堵黨政機關、影響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牽頭做好全市重大會議或活動的信訪保障工作等。
(七)複查複核科
負責對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依法受理需由市政府複查、複核的信訪事項。督促指導市政府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提出複查、複核的信訪事項。負責對基層信訪事項的辦理、複查、複核工作進行監察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