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態

精神生態

魯樞元提出“精神生態學”,“這是一門研究作為精神性存在主體(主要是人)與其生存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之間相互關係的學科。它一方面關涉到精神主體的健康成長,一方面關涉到一個生態系統在精神變數協調下的平衡、穩定和演進”

提出觀點


魯樞元先從“自然生態、社會生態、精神生態”三個層次建構起他對精神生態的理解,他認為人不僅是一種生物性的存在、一種社會性的存在、還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分別對應自然生態、社會生態、“精神生態”,他指出“自然生態體現為人與物的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社會生態體現為人與他人的關係;精神生態則體現為人與他自己的關係[1]”,

理念概述


自然生態、社會生態和精神生態三者之間的聯繫主要體現在“生態”上,這裡的“生態”並非自然科學意義上的“生態”,而是人文學科層面意義上的“生態”,主要指一種關係性存在,以這種關係性存在為其本質特徵的“自然生態、社會生態、精神生態”三者之間雖然隸屬於不同的表現層次,但是其各構成部分的本質聯繫卻是類似的,生態關係是人類生存活動的基礎性、系統性關係存在[2]。自然生態各組成部分相互關聯,一個物種的生存往往與其他物種的生存緊密相關,而這個物種的生存又對其他物種乃至整個生態系統的存在作出貢獻,這樣就形成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社會生態亦是如此,一個人在社會中的存在乃至發生髮展,是離不開社會其他個體和群體的支持與幫助的,相應的其也對其他個體和群體的生存發展作出貢獻;精神生態的內在結構與自然生態和社會生態類似,不同的精神個體和精神群落相互交融,共同組成了精神生態系統。這三者之間存在相似的內在結構,是同一本質結構在不同層面的不同表現,屬於“異質同構”關係。
人類是聯接這三個層面的關鍵,人類個體擁有作為實體存在的生物性軀體,對應自然生態層面;擁有作為關係存在的社會位置,對應社會生態層面,擁有人類的本質屬性精神性,對應精神生態層面;主要體現人與自身關係的“精神生態”“不僅是一門學問,一門科學,而且已成為一套完整的觀念系統,包容生命與環境、人類與自然、社會與地球、精神與物質的世界觀。以這一界觀為基礎形成的生態學時代更注重關係、交往、精神在世界中的整合和升華作用[3]”。

參考文獻


[1] 魯樞元《生態文藝學》,147頁,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2] 蓋光,美的多重自由與人類存在的生態系統【J】,江漢大學學報04年第5期34頁
[3 魯樞元,《文學藝術與生態學時代——兼談“地球精神圈”》,學術月刊,1996.5.p.3
[4 魯樞元,《生態文藝學》,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p.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