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婆

舊時中國民間以介紹人口買賣為業的婦女

牙婆,舊時中國民間以介紹人口買賣為業而從中牟利的婦女。是三姑六婆這些傳統女性職業中的一種。

三姑六婆乃是中國傳統的女性職業(要注意的是,此「女性職業」乃指靠女性天生的優勢而成的職業)。

角色介紹


《水滸傳》中的王婆
《水滸傳》中的王婆
在姑婆族群中,職業分屬也是相當混雜的,常有身兼數職的情況,如《水滸傳》中的王婆:「原來這開茶坊的王婆子,也不是守本分的。便是積年通殷勤,做媒婆,做賣婆,做牙婆,又會收小的,也會抱腰(註:收生婆的助手,專管生產時抱產婦的腰),又善放刁。還有一件不可說,髻上著綠,陽臘灌腦袋,端的看不出這婆子的本事來!」(《金瓶梅詞話》第二回)
牙婆是以販賣胭脂、花粉等婦人用品維生的,但又居中介紹買賣,負責中介大戶人家選買寵妾、歌童、舞女,常為人買賣人口。
牙婆:又稱牙嫂,這是一種專做人口販子的女性。這種牙婆既有專為府宅官方奔波,也有為富豪私家拉攏。宋代《吳自牧夢粱錄》里曾說:府宅官員,富豪人家,欲買寵妾、歌童、舞女、廚娘,針線供過,粗細婢妮,亦有官、私牙嫂,及引置等人。將牙嫂的職業特徵記得清清楚楚。後來直到清代,牙婆為人家買丫頭、買妾仍盛行不衰。《紅樓夢》中,賈府丫頭犯了大錯,就要叫「人牙子」帶走賣掉,這種人牙子里,就有牙婆的一席之地。
按字面解釋「牙」是指買雙方中間的介紹人,有「互」之意,或者說「牙」通「互」。牙婆又通常兼營媒婆的職業,而做媒婆的也常常兼做牙婆的買賣,這樣互相兼職,可以大大提高經濟效益。

姑婆分類


其可分為「宗教信仰」、「醫療生育」與「買賣中介」三類職業類。尼姑、道姑、卦姑和師婆屬於宗教與中國民間的信仰修行人;藥婆、醫婆、穩婆與師婆是傳統社會中的女性醫療人員;而賣婆、牙婆、媒婆與虔婆則是買賣與中介之人。

在醫療生育方面

藥婆、醫婆,皆是中國民間通曉術數與醫秘方的婦人。藥婆,即今捉牙蟲,賣安胎、墮胎藥之類;穩婆即是產婆,乃是助女子分娩的。

在買賣中介方面

三姑六婆
三姑六婆
牙婆以販賣胭脂、花粉等婦人用品維生,但又居中介紹買賣,負責中介大戶人家選買寵妾、歌童、舞女,常為人買賣人口;媒婆,「通二姓之言,定人室家之道」(《禮記·曲禮上》),也就是為人斟酌二姓、說合婚姻的人;虔婆指開設秦樓楚院、媒介色情交易的婦人,亦即是「淫媒」。

角色分析


牙婆的盛行,從根本上說是封建社會一妻多妾制婚姻的產物,禮教宣揚“聘則為妻,奔則為妾”或“買則為妾”,允許多妾的存在,實際上就決定了社會上需要一個專門管拐賣婦女給人做妾的牙婆集團,助長了牙婆的猖獗盛行。

文學評價


牙婆,也叫牙嫂,牙媼。牙,本來專用於稱呼古代集市貿易中以介紹買賣為業的經紀人。因經紀人多為男子,故“牙”又作“牙人”、“牙郎”、“牙保”。《資治通鑒》卷二一四載,安祿山,安思順“及長,相親愛,皆為互市牙郎”。胡三省《注》說:“牙郎,駔儈也。南北物價,室於其口,而後相與貿易。”據《太平廣記》卷八六《趙燕奴》引《錄異記》說:牙人“性甚狡慧,詞喙辨給”。在人們心目中,作為買賣人的牙人,常與奸滑狡詐、坑蒙拐騙聯繫在一起。而女人充任牙人,一般多不承擔貿易經紀的重任,而主要利用其女性的身份,可以比較方便地出入深閨大院,充當“人販子”,更確切地說是充當“婦女販子”。牙婆的本意就是從“人販子”而來的。
宋代吳自牧《夢粱錄》卷十九“雇覓人力”中說:如府宅官員,豪富人家,欲買寵妻、歌童、舞女、廚娘、針線供過、粗細婢妮,並有官私牙嫂,及引置等人。為富貴之家拐賣、介紹歌童舞女、保姆丫鬟等,都是牙婆的任務,但牙婆從事更多的,還是為人買妻買妾。正是就為人買妻買妾這一方面,人們將牙婆也視為媒婆。
醒世恆言》“兩縣令竟義婚孤女”就寫到牙婆做媒的事情。據說江州德化縣縣令石璧,因失火燒毀官糧,被收監憂鬱而死,留下女兒月香和養娘倆口,“著落牙婆官賣,取價償官”。有一曾蒙受石璧活命之恩的百姓叫賈昌,為報恩到李牙婆家買下了月香和養娘。賈昌對她兩個一片仁義之心,賈昌的老婆卻不能容忍,背了賈昌,常常虐待她們,結果屢遭丈夫的斥罵。後來賈婆趁丈夫外出經常之機,要賣掉月香和養娘倆個,這時,原來管官賣的李牙婆已死,“官私做媒,又推張婆出尖了”。
牙婆
牙婆
賈婆就請來張牙婆,要她給“尋個主兒”。張牙婆說正好本縣大尹老爺鐘離義家的小姐不日就要出嫁,只 缺少一個隨嫁的養娘。賈婆就把月香賣與鍾離義家做陪嫁,又由張牙婆作主把養娘嫁給牙婆的外甥。這個故事集中反映了官牙婆的作用。她們一方面是以官方人販子的身份販賣人口,另一方面也以幫人買妻買妾的形式,給人作媒,這就是所謂“官私作媒”,並要討取“媒禮”的由來。牙婆作媒的根本特點是由牙人的特點而來的。其作媒的主要目的就在於謀求財利,不論官、私,皆是如此。只要有利可圖,她們甚至可以坑蒙拐騙,無惡不作。
二刻拍案驚奇》“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歲朝天”就寫王府千金真珠姬元宵節外出觀燈時被一夥歹徒劫持到一個牙婆家,歹徒用藥酒灌倒真珠姬,將其輪姦,然後交給牙婆販賣。這類牙婆已完全和強盜惡棍結為一體,雖也被視為“媒人”,但實際上已屬於黑社會的成員。當然,牙婆本身也是一個極複雜的社會現象,她們有時也以畸形的方式破壞著嚴密的封建禮教。如《二刻拍案驚奇》“滿少卿飢附飽颺,焦文姬生仇死報”寫陸氏與鄭生伉儷綢繆,如膠似漆,鄭生臨危時囑咐陸氏為之守節,不可再嫁。鄭生死後數月,“自有那些走千家管閑事的牙婆”“曉得陸氏青年美貌,未必是守的牢的人,換身入來與他來往”,“果然與一個做媒的說的入港”,又嫁給蘇州曾工曹,結果婚後三天而死。
明末文人張岱的《陶庵夢憶》中“揚州瘦馬”一節就真切表現了牙婆賣“瘦馬”與人為妾的悲慘情景。瘦馬,指揚州有些人家買來漂亮的女孩,教其琴棋書畫、針線女工等,待其成人,再賣與富人家作妾。這些女孩非娼非妓,被名之為“瘦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