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學會
中國航空學會
中國航空學會成立於1964年2月,是航空航天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結成依法登記成立並經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接納的全國性的學術性非盈利法人社會團體。
據2018年5月中國航空學會官網顯示,學會先後設立了35個專業分會作為理事會領導下的學術組織,全國19個省、市成立了地方航空學會。
1962年5月,原北京航空學院部分教授醞釀發起組建中國航空學會,武光院長支持並指示該院科研處組織北航教授王俊奎、王德榮等聯名寫信向全國科協提出成立航空學會的建議;11月25日,國家科委副主任兼全國科協黨組書記范長江聽取北京航空學院關於成立中國航空學會的意見;12月6日,北京航空學院正式致函全國科協書記處,支持成立中國航空學會,並願作為掛靠單位。
1963年1月,全國科協將成立中國航空學會的請示連同恢復《航空知識》雜誌出版(該雜誌原由北京航空學院於1958年創辦,1960年因紙張困難而停刊。)的建議通過國防科委,報送聶榮臻副總理審批。2月11日,籌建中國航空學會的春節座談會在北京航空學院召開。9月21日,中國航空學會籌備委員會全體會議在北京友誼賓館舉行。
1964年2月20日至28日,中國航空學會成立大會在北京科學會堂舉行,大會通過了《中國航空學會章程》,選舉產生由104名理事組成的第一屆理事會。2月29日,中國航空學會第一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7月25日,中國航空學會第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航空學院舉行。
1965年9月,與中國力學學會聯合召開的空氣動力學學術會議在北京科學會堂舉行。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學會停止活動,刊物停刊。
1973年3月,在周恩來總理的關懷下,第三機械工業部上報國務院要求恢復航空學會活動和復刊出版主辦刊物。經葉劍英,李先念等國家領導人的批准,中國航空學會開始恢復活動。
1978年12月,在北京召開“航空電子技術學術座談會”。
1979年9月,中國航空學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杭州莫干山舉行。
1980年10月7日至12日,與中國宇航學會、中國自動化學會聯合在廬山召開“全國系統模擬技術學術會議”。
1981年5月26日至30日,與中國宇航學會、中國空氣動力學研究會聯合召開的“跨音速流學術會議”在西安舉行。
1982年8月下旬,理事、中國航空研究院副院長王南壽出席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第13屆國際航空科學大會。
1983年3月24日至29日,中國航空學會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西安舉行。,6月2日,勞動人事部編製局給航空工業部的函件中確認:中國航空學會作為獨立事業單位,其機構和編製30人。6月7日,召開各專業委員會學術秘書會議。
1984年1月30日,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2月20日,在北京飯店舉行中國航空學會成立20周年茶話會。
1985年12月27日,第三屆常務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86年4月23至26日,中國航空學會科普工作座談會在京舉行。10月,中國航空學會科技培訓中心在航空工業部634所成立。
1987年10月5日,中國航空學會西安航空館在西安市西北工業大學校園內建成開放。
1988年5月12日至16日,中國航空學會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12月,中國航空學會科技信息諮詢服務部成立。
1989年2月25日,第四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1990年3月3日,第四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1991年2月22日,第四屆常務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1993年4月16日,中國航空學會黨的領導小組在原航空航天工業部第一會議室召開會議。10月26至30日,中國航空學會第三屆動力年會在四川重慶召開。
1994年6月7至10日,中國航空學會、中國現場統計研究會、中國宇航學會、中國電子學會、中國機械工程學會、中國儀錶學會、中國兵工學會聯合發起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第二屆國際可靠性、維修性和安全性會議。
1995年5月31日,第五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擴大會議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逸夫科學館召開。
1997年2月27日,第五屆常務理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0年2月,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以通訊形式召開。12月21日,第六屆三次常務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2001年2月,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以通訊形式召開。3月23日,六屆學術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4月9日,六屆組織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4月23日,六屆科普教育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
2002年12月26日,組織工作委員會2002年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3年4月16至18日,六屆五次理事(擴大)會在浙江省寧波市召開。
2005年2月28日,七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在北京舉行。8月16日,七屆理事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討論了《中國航空學會會員管理條例》。
2006年2月18日,七屆四次常務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2007年2月8日,七屆六次常務理事會暨2007迎春聯誼會在北京召開。
2008年1月4日,2007年度“中國航空學會科學技術獎”評審會在京召開。12月15,七屆九次常務理事會及七屆五次理事會在北京空軍裝備研究院航空所召開。
2009年2月6日,七屆三次科普工作委員會在北京召開工作會議。4月22至23日,學會2009年工作會在福建省廈門市召開。
2010年2月3日,八屆二次常務理事會在北京舉行。
2011年1月19日,八屆理事會國際合作工作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京召開。4月22日,學會辦事機構在重慶舉行黨支部專題活動,參觀白公館和渣滓洞遺址。9月9日,《中國航空學會史》編纂工作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
2012年2月20日,八屆理事會國際合作工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京召開。
2013年1月9日,八屆理事會科普工作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3月28日,中國航空學會2013年工作會在貴陽召開,學會各級組織及來自全國航空特色學校的130多位代表出席會議。
2014年2月26日,中國航空學會成立五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會上發布了《中國航空學會史》和紀念學會成立五十周年宣傳片,回顧了學會成立五十年來的歷史成就。
2017年2月15日,中國航空學會2017年院士推選評審會在京召開。4月12至13日,中國航空學會2017年工作會在安徽省合肥市召開。
•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航空學會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該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該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該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九)領導該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該會管理制度;
(十一)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
(十二)履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 下屬組織
據2018年5月中國航空學會官網顯示,學會先後設立了35個專業分會作為理事會領導下的學術組織,全國19個省、市成立了地方航空學會,在中國航空學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中國航空學會
• 會員分類
中國航空學會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分為:普通會員、高級會員、學生會員、外籍會員、資深會員。
• 會員加入與退出
凡承認該會章程,有加入該會的意願並符合會員條件者,均可申請入會,經批准后成為會員。
(一)普通會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的航空科技人員;
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航空科技人員;
3、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從事航空科學技術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相當於該條規定的實際工作經驗和學術水平者;
4、熱心和積極支持該會工作並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的有關人士。
(二)在航空領域做出貢獻的教授、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及其他相當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專家、學者,經該會兩名高級會員或分支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航空學會推薦,可申請高級會員。
(三)學習航空及相關科學技術專業的高年級大學生和研究生,積極參加該會活動並接受該會工作、品學兼優並有志於航空事業者,經該會會員介紹或所在院校推薦,可申請學生會員。學生會員如果大學(研究生)畢業或中途退學即自然終止學生會員資格;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並繼續從事航空科技工作者可申請轉為普通會員。
(四)對航空某一學科有一定造詣,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並願意與該會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專家、學者,經該會會員或由該會分支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航空學會推薦,可申請外籍會員。外籍會員入會須按規定經中國科協批准。
(五)具有十年以上會齡的該會會員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可授予資深會員:
1、航空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
2、對該會發展做出過重大貢獻並曾任滿一屆的該會副理事長以上職務者。
(六)與該會活動範圍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願意參加該會活動、支持該會工作的合法設立的單位或社會團體,均可申請單位會員。
會員入會程序:1、提交入會申請;2、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其委託機構討論通過;3、由該會統一頒發會員證。
會員終止會籍: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該會,並交回會員證。凡觸犯刑律和嚴重違反該會章程者,經該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取消會籍。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其會籍自然取消。會員一年不參加該會活動或逾期一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普通會員、高級會員、學生會員、資深會員、單位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學生會員除外);
2、對該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有權參加該會有關活動,並享有該會服務的優先權;
4、遵守該會章程;
5、執行該會決議和完成該會委託的工作;
6、積極參加該會各項活動;
7、按規定交納會費(學生會員、資深會員除外);
8、向該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二)外籍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對該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
2、優惠獲得該會出版的學術刊物和資料;
3、應邀參加該會在中國境內主辦的學術活動時可享受註冊費優惠;
4、支持該會工作,主動寄贈學術資料、協助該會的國際交流活動、完成該會委託的工作;
5、按規定交納會費。
• 經費來源
中國航空學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社會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 業務職能
中國航空學會在航空科技及相關學科領域內開展以下活動:
(一)開展中國國內外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普及航空科學技術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方法,開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科學素質;
(三)依照有關規定主辦科技期刊,編輯出版論文集、科技書籍、科技文獻和相關的音像製品及其它技術資料,用各種方式傳播科學技術信息;
(四)開展繼續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術諮詢活動,幫助會員和科技工作者補充新知識、提高創新能力和水平;
(五)開展國際性、地域性的民間科技交流活動,發展同中國國(境)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六)對國家科學技術政策和經濟建設、國防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科技建議、提供論證、諮詢服務;
(七)舉辦科技展覽,推廣先進技術,推動航空技術在其它領域應用,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促進產學研結合;
(八)接受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鑒定、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工程教育認證、參與制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等工作;
(九)按照規定經批准在該學會內部開展表彰獎勵優秀科技成果、學術著作、科普成果和優秀科技人才,並向有關部門推薦;
(十)反映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十一)興辦有利於科學技術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舉辦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各種事業和活動,依法組織各種志願者活動。
中國航空學會及各專業分會、地方學會每年均舉行各種形式的學術會議。學會還和中國科協所屬其他學會聯合舉辦一些交叉學科的學術交流會。
據2018年5月中國航空學會官網顯示,學會及各級組織每年舉辦的學術會議平均為50次左右,交流的論文在千篇以上,並評選、獎勵優秀成果。
中國航空學會是國際航空科學理事會(ICAS)的全權會員單位。為促進科技合作,學會推薦有專長的科技人員參加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出席國際會議,同時在中國舉辦國際會議和展覽會。學會邀請中國國外專家在中國國內作技術報告,接待中國國外學者、科技人員來華進行科技參觀和學術討論,組織雙邊性研討會,以促進中國國內外之間的學術交流。
中國航空學會主辦的學術期刊有:《航空學報》中文月刊,《航空學報》英文版雙月刊,《航空動力學報》中文月刊,《航空材料學報》中文雙月刊,《航空工程進展》中文月刊;《航空知識》中文月刊,《航空模型》中文月刊。
《航空學報》被CA化學文摘(美)(2014)、SA科學文摘(英)(2011)、JST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資料庫(日)(2013)、Pж(AJ)文摘雜誌(俄)(2014)、EI工程索引(美)(2016)、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收錄。
《航空學報》英文版(Chinese Journal of Aeronautics)被CA化學文摘(美)(2014)、SA科學文摘(英)(2011)、SCI科學引文索引(美)(2016)、Pж(AJ)文摘雜誌(俄)(2014)、EI工程索引(美)(2016)、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收錄。
《航空動力學報》被CA化學文摘(美)(2014)、SA科學文摘(英)(2011)、Pж(AJ)文摘雜誌(俄)(2014)、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收錄。
《航空材料學報》被CA化學文摘(美)(2014)、SA科學文摘(英)(2011)、Pж(AJ)文摘雜誌(俄)(2014)、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來源期刊(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收錄。
《航空工程進展》被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收錄。
《航空知識》是中科雙獎期刊。
《航空模型》是模型製作科普雜誌;重點介紹各類航空模型的原理、製作、飛行和競賽等方面的知識,同時兼顧車模和海模。
2004年2月10日,在中國科協六屆四次全委會上,學會獲第四屆“先進學會”稱號。
2011年5月27日,學會獲“全國科協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12年3月,學會獲“2011年度科普工作優秀學會”稱號。
2013年1月,學會獲“2012年度科普工作優秀學會”稱號。
2014年12月,中國航空學會被授予2014卷《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年鑒》“優秀組織單位獎”。
2015年9月,學會獲“學會創新和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二類優秀科技社團。12月,學會被評為“全國先進社會組織”榮譽稱號。
2016年12月9日,中國航空學會被評為“2016年度全國學會科普工作優秀單位”。
2017年,學會被評為5A級社會組織。
• 中國航空學會科學技術獎
中國航空學會科學技術獎是由中國航空學會根據《中國航空學會章程》有關規定設立,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批准(國科獎社證字第0166號),該獎項面向全國,是中國航空科學技術領域最高級別的民間獎項,獎勵在中國航空領域科學研究、技術創新與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科學技術普及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其宗旨是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提高航空科學技術創新能力,促進航空科學技術發展。
中國航空學會科學技術獎設一、二、三等獎,每年評審一次。在年度評審時,對特別重大的科技成果,在該項目已取得一等獎的基礎上,經評審委員會審定,可授予特等獎。
• 中國航空學會學術會議優秀論文獎
為了促進學術水平的提高,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參加學術活動的積極性,提高學術會議的論文質量和學術會議的效果,發現和推薦優秀科技人才,設立“中國航空學會學術會議優秀論文獎”。
中國航空學會會員在該會及所屬分支機構召開的學術會議上交流的論文均可參加評選。
• “馮如”航空科技精英獎
“‘馮如’航空科技精英獎”評選表彰範圍是在航空科學領域從事科技研究與開發、普及與推廣、科技人才培養或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並在第一線工作的航空科技工作者。
從2011年開始,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在中國航空學會重大活動或者會員日活動期間表彰,每次表彰人數一般不超過10名。
• 中國航空學會青年科技獎
中國航空學會青年科技獎是由中國航空學會設立並組織實施,面向該會廣大青年航空科技工作者的獎項。旨在表彰獎勵在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科技創新中做出突出成就的航空及相關領域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勵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為加強自主創新、推動中國航空科技加快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中國航空學會青年科技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一屆獲獎人數不超過10名,往屆獲獎者不重複受獎。
• 評選推薦
組織兩院院士、中國青年科技獎、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薦評選。
為向廣大群眾和青少年普及航空科學知識,學會及其各級組織經常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動。學會設有航空館,展示中國國內外飛機或模型以及機載設備、發動機,介紹中國國內外航空技術的發展。
學會以各種形式向會員擴充新的科學技術知識,組織專題講座、技術報告以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和工作能力。
中國航空學會可以對國家科學技術政策和經濟建設、國防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開展決策論證、提出政策建議、進行科技諮詢服務。
中國航空學會會徽以藍、白色為主調,由學會中文名和英文簡稱CSAA為主組成飛機和圓圈的圖案;學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指導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學術方針,踐行“提升位勢、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和“激情、創新、開放、共享”的工作方針。
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團結廣大航空科技工作者,通過搭建開放的活動平台、營造適宜科技創新和人才成長的環境,促進航空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航空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航空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航空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為航空事業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航空科技素質服務、為廣大會員和科技工作者服務,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中國航空學會第九屆理事會領導
理事長:林左鳴
秘書長:姚俊臣
屆次 | 職務 | 姓名 | 任職時間 |
第一、二屆 | 理事長 | 沈元 | 1964年至1983年 |
第三、四屆 | 理事長 | 季文美 | 1983年至1993年 |
第五、六屆 | 理事長 | 朱育理 | 1993年至2004年 |
第七、八屆 | 理事長 | 劉高倬 | 2004年至20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