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範疇

分類範疇

分類範疇,範疇是已經經過無數次實踐的證明,並已經內化、積澱為人類思維成果,是人類思維成果高級形態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結構穩定的基本概念

正文


分類範疇概念被用於對所有存在的最廣義的分類。比如說時間,空間,數量,質量,關係等都是範疇。在分類學中,範疇是最高層次的類的統稱。它既不同於學術界對於學問按照學科的分門別類,又有別於百科全書式的以自然和人類為中心的對知識的分類,範疇論是著眼於存在的本質區別的哲學分類系統,因而範疇論屬於形而上學的本體論分支。

物質範疇


物質對象是存在的;說它們“存在”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它們就“在”我們的身邊。一幢房子、一個人的身體、一棵樹、一片雲。說它們存在只因為它們是物質對象。我們稱其為物體,或者實物,或者具體事物,或是實體(注意在此不同於哲學中的用法)。
心靈是我們的一部分,用於感知和思考,有些哲學家認為它們是存在。按常識,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心靈。當然,大多數哲學家只是假設,心靈是除了物理對象以外的另一個範疇。笛卡爾就是其中之一(這種觀點稱為二元論)。而其他哲學家則認為精神概念可以還原成物質概念(這種觀點稱為唯物論)。另外有些哲學家認為心靈不是一種可以離開了個人而單獨區分出來的“東西”,他們認為精神性和物質性是出於一種伴隨發生關係—就像銀行跟大樓的伴隨發生關係一樣。
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行星都屬於類。在行星類里,有水星金星地球,還有其它可能散布在宇宙中的行星。除了類中成員,類本身經常被認為是一種存在。在某種意義上說,行星類是存在的。類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抽象的存在,有如集合。“類”在意義上幾乎等價於“集合”。
一個置於桌上的蘋果與桌子之間有一種關係。蘋果與桌子之間的關係是“置於…上”的關係。因此有人說,這關係是存在的。在比如說,華盛頓紀念碑要比白宮高,“高於…”是建築物之間的一種關係。同樣我們可以說這種關係是存在的。這也是宇宙論問題中爭論的焦點。
性質、關係、和類都被認為是抽象的而非具體的。多數哲學家認同性質和關係是抽象的存在,而物質對象則有具體的存在。這也許是區分兩種存在的範例:即可被稱為“是”的存在和可被稱為“有”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