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總工會

湖北省總工會

徠湖北省總工會成立於1926年10月10日,是湖北全省各級地方總工會、各產業工會和各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的領導機關,接受省委和全國總工會的領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與義務。

歷史沿革


湖北是我國工人運動的重要發源地,在中國工人運動史上的地位舉足輕重。著名的“二七”鐵路工人大罷工就爆發在湖北武漢,許多工人運動的先驅和領導人物都在湖北留下了戰鬥足跡。我省工人組織最早產生於1912年的武漢。1922年7月,黨領導下的全國第一個地方總工會——武漢工團聯合會成立。
省總工會於1926年10月10日成立,是全省工會的領導機關,劉少奇曾擔任秘書長。1927年2月中華全國總工會遷駐武漢,武漢成為當時領導全國工人運動的中心,劉少奇、蘇兆征、李立三等都曾在此領導開展工人運動。

組織概況


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湖北工運事業和工會組織實現了長足發展。全省現有職工1395.86萬人、工會會員1368.53萬人;全省共有市州、直管市、林區總工會17個,基層工會14.12萬家,專兼職工會幹部32.33萬人。

機關概況


湖北省總工會十三屆委員會現有領導班子成員15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1人(常務1人、專職5人、掛職1人、兼職4人),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經審會主任、秘書長各1人。機關內設部室14個、駐會產業工會2個、直屬事業單位6個,公司制企業2個。
內設部室包括辦公室、政策研究室、組織部、宣傳教育部(網路工作部)、權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基層工作部、社會聯絡部、女職工部(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財務資產管理部、經審辦、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辦公室、中央在鄂和省屬企業工會工作委員會;駐會產業工會分別為省教科文衛體工會、省經貿工會;直屬事業單位包括湖北省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湖北省總工會職工法律維權中心)、湖北省職工技協辦公室、湖北省總工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湖北省職工科技文化中心、湖北省工會幹部學校、湖北省工會新聞信息中心;公司制企業分別為湖北省職工國際旅行社、湖北工友雜誌有限公司。

主要任務


一是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貫徹省委和全國總工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決議,領導全省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
二是徠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三是圍繞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國總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是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會的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各級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五是協助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黨委管理同級總工會的領導幹部,協助省直有關廳、局(行業辦)和工會關係隸屬省總工會領導的大型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省直產業、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的領導幹部;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縣以上工會和大型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幹部的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省總工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六是指導全省工會組織職工學習黨的基本理論,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組織職工學政治、學經濟、學文化、學法律、學技術、學管理,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七是負責全國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及省勞模、省“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是負責全省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九是負責全省工會系統的國際聯絡工作,發展同國外工會組織的友好關係;加強與國外、境外工會組織的經濟、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
十是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扶貧活動


2020年4月2日,湖北省總工會發出《關於深入開展“職工愛心消費扶貧、助推全面邁入小康”活動的通知》,要求全省基層工會在繼續落實《湖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限額標準外,今年可按每人不超過500元的標準,優先通過中國社會扶貧網、“扶貧832”等消費扶貧平台,統一組織購買該省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或以愛心消費扶貧劵(包括電商消費劵)的形式發放給工會會員(職工),用於購買該省農副產品,重點是購買該省貧困地區農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