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房產管理局成立於2003年9月16日,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實施公務員管理,是張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產管理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於2010年1月15日更名為張家港市房產管理中心,改設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實施公務員管理,是張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產管理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管理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負責
房產權屬管理,推進
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眾的住房權益。主要服務對象包括上級機關、市直各部門和單位、各鄉鎮(場)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以及轄區內與本中心有工作關係的企業、社團、居民群眾等組織和個人。
根據上述職責,本中心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綜合財務科、住宅產業科、房產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共六科室,均為股級建制。現有在崗工作人員24人,其中編內在崗人員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