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資產
生態資產
“生態資產”從廣義來說是一切生態資源的價值形式;從狹義來說是國家擁有的、能以貨幣計量的,並能帶來直接、間接或潛在經濟利益的生態經濟資源。“生態資源”或“生態經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生態系統物質構成和生態功能的源泉。傳統經濟學把生態系統看成是純自然物,認為只有自然屬性;而且又認為自然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沒有將自然系統看作是社會總資產的組成部分。近幾十年來,由於資源、環境、生態問題形成全球性問題,人們為了尋求解決全球性問題的途徑和辦法,反思了歷史認識的局限性,發現問題的經濟學根源是“自然無價值論”,提出了資源、環境、生態的價值觀和生態資產的新理論和新觀點,初步形成了自然經濟學框架,從不同的角度研究形成了不同部門的自然經濟學,如資源經濟學、環境經濟學及生態經濟學等。
新的資產觀點與傳統資產觀點主要不同之處在於:認為自然生態環境資源,尤其是生態環境經濟資源,是自然創造並贈予人類的資產,它是社會經濟資產的基礎資產,它屬於社會總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態資產按資源類型可分為:生物資產、基因資產、生態功能資產及生境資產四大類型。
生態資產按價值類型可分為:自然存在價值與社會利用價值兩大類。其中,自然存在價值(總自然存在價值,含已耗用自然存在價值及剩餘自然存在價值);社會(間接)利用功能價值(總利用功能價值,含:有機質價值、維持二氧化碳和氧的平衡價值,營養物質的先婚後儲存價值、水土保持價值、涵養水源價值、凈化污染價值等)市場直接利用價值(總直接利用價值,含:生計消費使用價值、產品、加工品使用價值、直接服務價值等)及潛在價值(基因利用等)。
自然生態(經濟)資產具有如下特點:一、自然資產與社會資產的結合;二、公有資產與私有資產的結合;三、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的結合;四、有益資產與有害資產的結合;五、動態資產與靜態資產的結合;六、可更新資產與不可更新資產的結合。
生態資產的測算與計量,由於存在許多不確定性,還處在研究階段;生態資產的應用(生態經濟資產的統計與生態補償)也還處於研究階段。目前,我國生態環境科學家在部門(森林、江河湖海濕地、珍稀瀕危物種等)、區域、全國、全球生態資產的評估方面已經取得許多開創性研究成果,尤其是在世界銀行資助的《生物多樣性》研究項目中對“生物多樣性的經濟價值評估”方面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資助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研究項目中對“外來物種、生物安全、遺傳物質項目中對遺傳資源經濟價值評估”方面,為國際上的開創性研究成果。
(1)王健民、王如松. 2001. 中國生態資產概論,南京:江蘇科技出版社.
(2)國家環境保護局. 1998. 中國生物多樣性國情研究報告. 北 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3)徐海根、王健民、強勝、王長永. 2004. 外來物種、生物安全、遺傳資源,北京:科學出版社
(4)吳人堅 等. 2012. 中國區域發展生態學. 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
(5)馬建章 等.1995. 動物物種價值評價標準的研究. 野生動物,(2):3~8
(6)薛達元. 1997. 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評估——稱不上自然保護區案例研究. 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7)姜文來. 1998. 水資源價值論. 北京:科學出版社
(8)陳平留 等. 2002.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運作技巧.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