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總工會

文登市總工會

工會是黨領導下的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黨密切聯繫職工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法律賦予的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法律授權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市總工會是全國總工會的縣級地方組織,在市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主要任務


市總工會機關的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根據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圍繞全市工作的大局和上級工會的工作重點,研究和制定全市工運事業發展和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工作。
(二)依照有關法律和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認真履行各項社會職能;參與涉及職工利益的有關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開展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各種政策措施的調查研究,反映職工隊伍的動態和職工的願望要求,並提出建議和意見;根據基層工會的要求,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有關問題;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研究制定工會的各項組織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工會法》、《勞動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山東省〈工會法〉實施辦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制定並落實全市工會組織建設的各項規劃和制度,負責工會會員的會籍管理工作,指導和開展全市工會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抓好各級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管理下一級工會領導班子;指導和推進全市新建企業工會組建工作。
(五)動員和組織職工大力開展勞動競賽,積極參與經濟建設;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的落實情況,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協助政府做好各級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職工董監事制度等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大力實施送溫暖工程和再就業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指導基層工會建立和完善勞動關係調整制約機制,參與本市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處理。
(七)制定全市工會的宣傳教育規劃,在職工中開展有關法律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指導各級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和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指導工會各級女職工委員會開展工作。
(八)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審查工作;負責市總工會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
(九)承擔市委和市政府以及上級工會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