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高增長基金

南方高增長基金

基金的投資標的物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股票債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轉債)的投資比例為60%-95%,並以具有如下高增長特徵的品種為主。主要投資對象為高成長性的公司。

投資目標


力爭為投資者尋求最高的超額回報。

投資原則及比例


1、未來2年預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超過GDP增長率3倍,且根據“南方高成長評價體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長性和投資價值排名前5%的公司。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后,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額的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凈收益的50%。成立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