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信訪局
瀋陽市信訪局
瀋陽市信訪局是向有關地區和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並對落實情況進行審理和督查督辦,並反饋有關情況。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信訪工作的規定和部署,推動全市信訪工作的開展。
(二)承辦國家、省和市交辦的信訪事項及領導批示案件,辦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和電話、網上投訴。
(四)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群眾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指導、協調各級黨政部門和各有關單位的信訪工作。
(五)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及時準確報送信訪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開展調查研究,分析信訪形勢,掌握信訪動態,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解決問題、行政處分的三項建議。
(六)負責組織對重大建設、改革項目的穩定風險評估。
(八)負責指導各區縣(市)信訪大廳的工作,對全市信訪工作進行考核。
(九)指導對信訪人員中困難群體的幫扶救助和對重要特殊上訪群體的穩控,協調有關部門對信訪人員中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理。
(十)對信訪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責任查究,對發生越級訪和有影響的信訪事項進行責任倒查。
(十一)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
(十二)負責信訪宣傳工作,暢通信訪渠道,規範信訪秩序。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 綜合研究辦公室。
職責:
①開展信訪工作研究,綜合分析、反映群眾信訪動態,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為市委市政府決策科學依據;
②負責起草市信訪大廳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組織起草有關文件和法規;
(二)行政管理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信訪大廳的事務性管理和行政服務工作;
②負責公文處理、信息、提案和檔案、保密工作;
③負責市聯席會議例會、大廳協調會議等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市直信訪綜合管理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信訪人的登記、分流,規範信訪大廳秩序;
②負責對駐廳單位人員進行信訪業務培訓;會同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對駐廳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評定;
③組織指導駐廳單位接待本單位的上訪群眾,辦理上訪案件;
(四)區縣(市)信訪工作指導辦公室。職責:
①指導檢查區縣(市)信訪大廳及信訪穩定工作新體制、新機制、新制度建設;
②接待區縣(市)的上訪群眾,辦理上訪案件;
(五)市民訴求專線辦公室。職責:
① 受理群眾網路、電話、信件投訴、報告和建議;
② 指導全市基層單位網路、電話、信件投訴的受理工作;
(六)複查複核無理訪審理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信訪事項的複查、複核工作;
②指導市政府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提出複查複核報審意見;
③負責組織對重大複雜疑難信訪事項的論證、聽證、審理認定,明確責任主體;
④負責對基層信訪事項的辦理、複查、複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信訪穩定風險評估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重大建設、改革項目信訪穩定風險評估立項,做好信訪問題的源頭防範工作;
②會同項目主管部門組織並邀請有關專家、人大代表對重大政策、決策、重大建設、改革項目等進行信訪風險評估;
③評估建設、改革方案中對群眾的補償安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有無侵害群眾利益;
(八)信訪突發事件處置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我市群眾集體(包括個人滋事)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機關門前等上訪的現場疏導和處置工作;協調、溝通市信訪大廳相關處室做好接訪工作。
②負責通知信訪人主管部門和責任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或指定接待場所,協調與市信訪大廳聯合接待群眾來訪工作。
(九)救助與穩定工作指導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並監督指導對困難信訪人的幫扶救助工作;
②負責對涉法涉訴困難信訪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③負責代理殘障、孤寡等特殊群體的信訪訴求或因政策不完善、缺失引發的信訪事項;
(十)駐京信訪維穩辦公室。職責:
①配合國家、省駐京信訪部門做好正常訪的接待和勸返工作;
(十一)文明市民培訓辦公室。職責:
①制訂市信訪系統各種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②負責聯繫協調教學機構,聘請授課教師;
③負責市信訪系統大型會議及活動的組織協調;;
(十二)責任查究室人。職責:
①負責對在信訪工作中失職瀆職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②負責對違反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導致重大群體性事件或重大信訪事件發生的責任查究;
(十三)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職責:
①負責市信訪大廳機關黨的工作;
②負責市信訪大廳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③負責市信訪大廳機關的組織、人事和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調度室。職責:
①負責組織日常信訪穩定及敏感時期的值班工作,接聽各級機關及群眾的傳真、來電並做好及時、準確的傳遞工作;
(十五)文明市民培訓中心。職責:
①負責對非正常訪信訪人的穩控、心理諮詢與疏導和法制教育工作;
②承辦市信訪系統的各種培訓、大型會議及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