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林業局
昆明市林業局
昆明市林業局為昆明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主要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等。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設立昆明市林業局。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加強督促、指導、協調、統籌城鄉綠化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森林資源分類經營管理,健全森林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的動態管理機制。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製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后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徵用、佔用林地的審核;負責林業分類經營和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按照國家濕地保護的有關標準和規定,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上報國家公園的劃定、建設、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對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上報工作。
(七)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系統國家級和省級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指導縣(市)區級森林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林業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林區、國有林場等林業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和產業政策,擬訂林產品質量、技術規程等林業產業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指導山區綜合開發的有關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武警昆明市森林支隊和地方消防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責任;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執法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市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昆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
(十二)按職責分工,組織、指導農村改灶節柴、推廣使用沼氣等農村能源建設工作;推廣木材的節約代用。
(十三)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黨組書記、局長 張正平
領導並主持市林業局(滇中新區林業局)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國榮
負責資源林政、林業行政審批、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為市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分管資源林政管理處、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林業局窗口、市森林資源管理總站、市木材檢查站,聯繫市森林公安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景先
負責審計財務、林業分類經營、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林業扶貧、林業發展規劃、年度項目計劃、林下經濟工程中心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審計財務計劃處、林業分類經營辦公室、市天然林保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林業科技推廣總站、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市林業種苗管理站(市林木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市林業基金徵收管理站(市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市林業技能開發站。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曉軍
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教育、組織人事、人才、教育、法制林業、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方面工作。主持直屬機關黨委工作。分管組織人事教育處、局離退休人員辦公室、直屬機關紀委、政策法規處、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森林公安局、轎子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尋甸黑頸鶴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市瀕危動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局黨組成員、市森林公安局局長 王翊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林區工作,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建坤
負責林業改革、林業科技、林業產業發展、國有林場、林業信息化建設方面的工作。分管科技和產業發展處、市林權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市西山林場、市海口林場。聯繫市人大。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 耿成興
負責森林防火、滇中新區林業局、資源林政管理、林業行政審批、招商引資、安全生產、林業宣傳、有害生物防治、護林員隊伍管理等工作,牽頭林業“三防”。為市林業局新聞發言人、網路發言人。分管局辦公室、市防火辦、資源林政處、行政審批處(窗口)、宣傳中心、市森林資源管理總站、市木材檢查站(市林政稽查支隊)、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聯繫防火撲火部隊。
局黨組成員、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馬陸章
負責造林綠化、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等工作,牽頭“林業雙增”工作。分管營林綠化處、創森辦。聯繫市政協。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塗國仁
主持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全面工作。
調研員 宋紹明
協助張建坤同志工作,負責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督查工作,聯繫昆明市林業產業協會、昆明市苗木行業協會、昆明市家具行業協會、昆明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昆明市蘭花協會、昆明市核桃產業協會、昆明市油橄欖協會。
調研員 韓英清
協助楊景先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楊國榮
負責調研督查工作,協助張正平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肖文美
協助王曉軍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李樹祥
協助耿成興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陳興衛
協助馬陸章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 張華亮
協助王曉軍同志工作。
副局長、局領導分工協作關係如下:
楊景先——韓英清
王曉軍——肖文美——張華亮
張建坤——宋紹明
耿成興——李樹祥
馬陸章——陳興衛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督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省、市人大、政協有關林業的提案、議案和建議的督辦工作。
(二)營林綠化處(昆明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級營林質量管理;負責檢查市級造林項目;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完成省、市下達的珠江防護林工程造林、林業基地建設的規劃設計任務。負責制訂全市全民義務植樹的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製;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綠化評比表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古樹名木的普查、保護工作;承擔昆明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資源林政管理處
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負責森林採伐限額的編製、監督和管理;組織指導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地、林權有關管理工作;承辦對徵佔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指導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木材運輸管理和林政稽查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建設。
(四)林業產業發展處
擬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林業產業園區建設和發展;擬訂林產品質量行業標準、技術規程;指導木材節約代用、節能減排和行業管理工作;承辦產業項目申報管理工作;組織林業產業培訓、招商引資、市場信息收集;負責林業產值統計;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工作。
(五)政策法規宣傳處
提出生態建設、林業產業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起草有關林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協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統普法宣傳教育;負責執法隊伍培訓;負責林業行政許可有關工作;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其他有關的法律事務;承擔林業行政執法資格培訓;承擔政務信息服務熱線,法制政府、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項制度”以及制度創新等工作。
(六)審計財務計劃處
編製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管理監督各項林業資金;完成各類會計、統計報表的上報和財會、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林業會計核算和林業規費的管理及監督;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和基建計劃的編製、報批等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項目資金的使用;配合審計部門對林業資金進行審計。
(七)科技教育處
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科技普及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林業知識產權保護和國內外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及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的有關工作; 負責林業花卉的管理工作;指導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專業技術教育工作。
(八)組織人事處
負責本系統內職工的管理、培訓;負責局管領導幹部、領導班子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工資、保險、福利、勞動、人事、組織工作;負責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勤人員的評聘工作;負責林業人才的需求預測和引進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指導林業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九)昆明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全面工作;制定本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保護區(小區)的規劃建設和保護管理;負責野生動物的狩獵、運輸、馴養繁殖和經營管理;負責珍稀野生植物的管理;負責開展在昆紅嘴鷗的長效管理工作;全面完成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各項目標任務;指導、監督昆明市瀕危動植物收容拯救中心開展野生動植物的救護、養殖、調配工作。
(十)林業分類經營辦公室
負責林業分類經營管理;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按職責分工規劃、指導、管理農村能源建設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
(十一)其它業務處室
昆明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製32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製2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副局長3名(副縣級)、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1名(副縣級,兼市林業局副局長),中層領導職數11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科級),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
(一)昆明市林業局管理昆明市森林公安局。
(二)昆明市林業局管理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昆明市野生動植物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昆明市天然林保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昆明市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昆明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昆明市木材檢查站、昆明市林業基金徵收管理站、昆明市林業種苗管理站、昆明市海口林場、昆明市西山林場、昆明市瀕危動植物收容拯救中心、昆明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昆明市林業科技推廣總站、昆明市森林資源管理總站、昆明市林業技能開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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