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頓格斯·弗萊奇
小說《哈利·波特》中的人物
特徵:他是一個鬍子拉碴的矮胖子巫師,長著兩條短短的羅圈腿,一頭又長又亂的薑黃色頭髮,一雙腫 脹充血的眼睛。抽著難聞的煙,身上一股煙酒混合的強烈臭味。容易把他跟一堆破布弄混。
如果不是個小偷那他應該算是個藝術家了——雖然他有點靠不住。由於他常年廝混在魔法界最底層,便因此認識了不少魔法界的騙子和毛賊,還能聽到普通人聽不到的信息,出於這點考慮,鄧布利多把他納入進了鳳凰社,但是他凡事總是優先考慮商業利益,而從不負責任的個性也給鳳凰社帶來不少麻煩。
伏地魔復活后,蒙頓格斯重新回到鳳凰社,負責提供情報和偵探工作。在1995年到1996年間,他的主要工作就是保護哈利·波特。在第五年初,他有一次失職,那時他忙著去搶購偷來的鉗鍋。而他的失職導致的直接後果就是哈利遭到烏姆里奇派來的攝魂怪的襲擊。不久他就將功補過了,將哈利在霍格莫德的一舉一動報告給了鳳凰社。
在小天狼星家中,他相中了帶有家族紋章的銀制酒杯,他借著小天狼星去世的混亂把布萊克家族的所有值錢的古董全部偷走,其中包括小天狼星的弟弟雷古勒斯用生命換來的伏地魔的魂器之一——掛墜盒。他的這些行為為鳳凰社全體成員所不齒,韋斯萊夫人對他感到相當的厭煩,費格太太罵他是“一堆一無是處的臭大糞”,並一直希望“鄧布利多取了他的性命”,哈利也因為他偷走了小天狼星幾乎所有的遺物而對他痛恨不已。
然而,蒙頓格斯對鳳凰社並不是完全沒有功勞,儘管他缺乏責任感,但他對鄧布利多仍然是忠心耿耿的。他曾幫助鄧布利多擺脫困境,當赫敏組織同學到豬頭酒吧計劃成立D.A時,他圍著厚厚的一直垂到雙腳的黑紗巾,打扮成女巫奉命保護和監視哈利一行人的動向;在第七冊中,他參與了保護哈利的行動,但由於他天性膽小自私,在與伏地魔面對面時,他忍不住大喊大叫並突然幻影移形,從而導致了穆迪的犧牲。實際上,提議變成七個哈利的建議正是斯內普按照鄧布利多畫像的指示用混淆咒讓他做的。哈利派克利切去抓他,他招供了掛墜盒被烏姆里奇收走的事實(蒙頓格斯也因此沒有被烏姆里奇抓走),後來哈利三人組製造了魔法部的混亂,赫敏盜走了掛墜盒,並在亞克斯利眼皮底下逃脫。
1975年被禁止出入豬頭酒吧。伏地魔回來前他一直繼續他的犯罪活動。1992年,他試圖向到他家裡抄查的亞瑟·韋斯萊施魔法,1994年,食死徒在魁地奇世界盃上製造混亂后,他開出賠償他一頂帶12個卧室和配套按摩式浴缸的帳篷的條件(實際上他是在一件用棍子支著的帳篷下過的夜)。
蒙頓格斯·弗萊奇
外號是頓格(Dung:英語中“大糞”的意思),費格太太罵他是“一堆一無是處的大糞”。原書中他用倫敦小市民的方言講話。
Mundungus(蒙頓格斯)在古英語中指的是“特別臭的口嚼香糖”。他自己也抽著散發著皮靴利的刺鼻氣味一般的香煙。Fletcher(弗萊奇)在古英語中是“製造箭的人”的意思。他是一個非常有個性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