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軍
強行軍
強行軍“行軍”在古代泛指用兵,今天則主要指部隊成縱隊沿指定路線進行的有組織移動,是部隊機動的基本方法。部隊行軍中常用術語有“常行軍”(或行軍)、“急行軍”、“強行軍”和“奔襲”等,它們都指部隊行軍這一軍事活動,但因具體情況不同而各有側重。按照正常時速和日行程實施的行軍稱為常行軍,一般在部隊執行非緊急任務時實施,通常以行軍代稱。
急行軍
強調行軍速度,強調部隊以最快的速度行軍,是緊急情況下的行軍方式之一。
強行軍
強調行軍強度,指在惡劣環境和緊急情況下高速度、長時間的連續行軍。通常在這種行軍方式下,官兵的身心承受力達到極限。急行軍和強行軍是兩個意思相近的概念,上世紀60年代,我軍逐漸以“強行軍”這個術語代替“急行軍”。
奔襲
同時強調行軍速度和行軍目的,其含義為迅速趕去,對遠方的敵人進行突然襲擊。和平條件下,奔襲的含義也慢慢發生了變化,這裡的“襲”不再只代表襲擊和作戰,也隱含有完成任務的意思。
行軍術語與行軍速度有一些關聯,一般在徒步行軍情況下,“常行軍”為時速4~5公里,日行程30~40公里;“急行軍”為時速10公里左右;“強行軍”為日行50公里以上,一晝夜連續行軍12小時以上;奔襲速度與急行軍速度基本一樣。
但這種關聯並不是一定的。首先,因運輸工具而異,徒步行軍與乘車行軍對速度的要求不可能一樣。其次,因自然條件而異,在平原地帶行軍與在丘陵沼澤地帶行軍對速度的要求不可能一樣。再次,因負重而異,背30公斤裝備的士兵不可能與背10公斤裝備的士兵跑一樣快。
大家都知道“兵貴神速”。部隊在作戰和履行任務時,善於行軍,對爭取主動,形成有利態勢,保障順利完成任務具有重要意義。歷史上,因行軍迅速而取得勝利的戰例並不少見,在抗美援朝戰爭的第二次戰役中,我志願軍38軍113師強行軍14小時,疾進72.5公里,穿插到三所里切斷美第9軍退路的戰例,就是典型代表。
在這次汶川大地震中,正是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日以繼夜的強行軍,才在“蜀道難,難於上青天”的惡劣條件下,迅速趕到了災區,為挽救受災群眾的生命贏得了寶貴時間。
放眼世界戰爭史,有很多重要戰役都是輸在了增援部隊的遲遲不能就位;也有很多是因為對手的措手不及而勝利,德國的閃電戰就是典型的以快致勝的作戰理念。雙腿跑過車輪,使我軍在多次戰役中擊敗強大的對手,例如,當年志願軍113師曾經14小時強行軍70公里搶佔三所里,包圍了美軍。在新世紀,我軍裝備已經屬於世界領先水平,不需要雙腿跑過車輪了,但是車輪必須要跑過車輪。因為現代戰爭爆發更具突然性,行進速度也更快,時機更是容易稍縱即逝,反應稍慢也更容易貽誤戰機,所以快速遠距離機動能力是必須保持的。
(2晝夜強行160公里)
1935年5月下旬,中央紅軍長征準備渡過大渡河進入川西北。5月24日晚,中央紅軍先頭部隊第1師第1團,經80多公里的急行軍趕到大渡河右岸的安順場,擊潰川軍2個連,佔領了安順場,並在渡口附近找到1隻木船。
25日晨,劉伯承、聶榮臻親臨前沿陣地指揮。紅1團第1營營長孫繼先從第2連挑選17名勇士組成渡河突擊隊,一舉擊潰川軍1個營,鞏固了渡河點。隨後,紅1軍團第1師和幹部團由此渡過了被國民黨軍視為不可逾越的天險大渡河。
為迅速渡過大渡河,中革軍委決定紅1軍團第1師及幹部團由安順場繼續渡河,沿大渡河左岸北上,主力由安順場沿大渡河右岸北上,兩路夾河而進,火速奪占瀘定橋。
27日晨,右路先頭部隊紅1軍團第2師第4團,由團長王開湘、政治委員楊成武率領從安順場出發,沿途擊破川軍的阻擊,經2晝夜強行160公里,29日晨佔領了瀘定橋西橋頭。是日16時,紅4團第2連連長廖大珠等22名突擊隊員,在全團火力掩護下冒著川軍的密集火力,攀踏著鐵索,向對岸衝擊,當接近橋頭時,川軍突然施放火障,突擊隊勇敢地穿過火牆,衝進瀘定城,同川軍展開巷戰。
後續部隊及時投入戰鬥,經激戰,紅軍佔領瀘定城。
遼瀋戰役全殲廖耀湘兵團
(強行軍280公里)
1948年9、10月間,東北野戰軍發起遼瀋戰役,揭開解放戰爭戰略大決戰序幕。首戰錦州,在遼瀋戰役打響后,東北野戰軍第5縱隊在遼西阻擊,強行軍280公里,截斷廖耀湘兵團的退路,殲滅敵軍1.7萬人,俘新1軍中將軍長文小山,為全殲廖耀湘兵團立下首功。
渡江戰役千里追擊
(兩天270里強行軍)
在過江后的千里追擊,實際上是渡江戰役的延伸,第二野戰軍第十五軍追擊26天,行程1500里。5月10日夜,經兩天270里強行軍,包圍建陽城,突襲從水吉方向逃脫的敵人,后又以兩天時間進行了230里強行軍緊追不捨,13日佔領敵閩北空軍基地——建甌。
部隊整日處於陰雨泥濘之中,頭無雨傘,足下無履,吃不上飯,睡不成覺,不分晝夜地窮追猛打,經受了很大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