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三先
禮讓三先
禮讓三先是機動車駕駛員都應該懂得要“安全行車,先讓、先慢、先停。
禮讓三先的理念是由原河北省邢台地區車輛監理所劉團君同志在1964年春天提出來的。他分析了大量事故案例,從中得出造成事故的三條癥結:一是行車速度快;二是行車不相讓;三是行車不文明禮貌。
從而得出“禮讓三先”四個字。
什麼是“三先”:先慢、先讓、先停,絕對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以致形成僵持局面。根據我國《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及《道路通行規定》,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他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機動車讓非機動車,非機動車讓行人。
什麼是“禮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規定的“不按規定讓行”,主要包括準備進入環形路口不讓已在路口內機動車先行的、轉彎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和行人先行的、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不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的、機動車通過無燈控或交警指揮路口不按交通標誌、標線指示讓優先通行一方先行的或不讓右方來車先行的等,不少駕駛員對以上規定理解不到位,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禮讓三先”的反面是爭道搶行,有許多人開車就喜歡爭道搶行;有時自行車和行人也是如此,或者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一位交警如是說:“不遵守交通規則,彼此不相讓的結果就是影響通行速度,有時甚至堵得誰也動彈不得,白白耽誤很多時間。”遇到交叉路口,要注意禮讓三先;在別的路段,有時也要注意禮讓三先。遇到路比較窄的時候,就慢點,有情況,就主動停下來讓別人先走。
禮讓的本質是為了讓開危險。禮讓,有時也可以避免矛盾衝突的氣氛。讓雙方的關係更加融洽。偉大的赫胥黎在他逝世之前曾說,他只能提供給大家一個忠告:只能勸大家要相處得“再稍微和氣一點”。五千年的中國文化,也一直有這麼一個重要的觀念:“和為貴。”有時與別人相處時,真的不需要去爭論誰對誰錯,而是要處理好雙方的關係,想想怎樣讓雙方的關係更融洽。養成一團和氣,與身邊的人都可以很好的相處,給別人感覺的是如沫春風,那也非常不錯。開車時的修養對確保安全行車來說也是十分要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也有“文明駕駛”。
禮讓三先,有時還要特別注意一個“先”字,“先讓”“先慢”“先停”,“先”提前創造一個良好舒適的行車環境。開車無非就是處理路面情況,觀察到前方有情況,就想法讓開這個危險情況,不要造成三點一線,大家擠到一起,如果簡單的“讓”一下還不行,那就應該馬上減速慢下來,馬上主動停下來。這個“先”字,在這裡是主動的意思。“主動”對別人客氣一點,別人不笑,我們先對他笑。如果是別人“先”同我們打招呼,那麼,弄錯了,那是別人先做到了,我們是被動了。在開車中要做到的是,主動掌握控制路面情況,而不是消極被動應付路面情況。有時我們開車時,想的是如何找個空檔趕快插過去,如何搶先一步過去,千方百計的設法快一步闖過去,而不是想想如何禮讓三先。如果真的說交通活動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而“禮讓三先”恰恰是打贏這場戰爭的法寶之一。許多老師傅開車時總是經常用到這個法寶,靠它防身,靠它保證安全,這一招是防身之寶。我們也可以做得更好,比老師傅更客氣些。在會車時,在避讓行人時,在要轉彎時,在進出非機動車道時,在行經交叉路口時,在許多的路面情況下,都應該很好的做到禮讓三先。有時即使做不了禮讓三先,但也不要去爭道搶行。因爭道搶行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實在太多太多,似乎難以避免,其實,只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故都可以避免! “禮讓三先”同遵守交規同等重要,即使冒昧的說一句:禮讓三先比遵守交規更重要,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