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英文:academic miscondu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

主體案例


近年來,全國多所高校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從造假事件的披露來源地學術打假網站來看,國內存在類似事件的高校絕不僅僅只有這些,關於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的舉報和揭露不勝枚舉。僅2009年國內影響較大的學術造假事件就有 :
2009年3月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藥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鑒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后,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2009年4月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2009年5月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2009年6月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2009年8月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襲后,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2009年9月
廣州中醫藥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粘貼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2019年4月

術語解釋


也有人認為,學術不端主要指學者涉及抄襲、剽竊的不良行為,也指學者惡意的一稿多投行為。抄襲主要指抄襲者將被抄襲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論著,併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剽竊主要指剽竊者將被剽竊者的文字或學術觀點,經過改造后移入自己的論著,併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抄襲是公開的,剽竊是偷偷的、暗地裡的。

文件


教育部關於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
就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風建設,懲治學術不端行為,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發出《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通知指出,長期以來,高等學校廣大教學科研人員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為人師表、嚴謹治學、潛心研究、獻身科學、積極進取、銳意創新,體現了崇高師德,樹立了良好學術風氣,為教學科研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發生在少數人身上的學術不端行為,敗壞了學術風氣,損害了學校和教師隊伍形象,必須採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絕不姑息。
通知列舉了必須嚴肅處理的七種高校學術不端行為:
一、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二、是篡改他人學術成果;
三、是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
四、是偽造註釋;
五、是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
六、是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
七、是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對本校有關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加強懲處行為的權威性、科學性。學術委員會是學校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學術委員會要設立執行機構,負責推進學校學風建設,調查評判學術不端行為等工作。
高等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於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採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並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查處結果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通知強調,高等學校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規範程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對舉報人要提供必要的保護;對被調查人要維護其人格尊嚴和正當合法權益;對舉報不實、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澄清並予以保護。
高等學校要將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廣泛開展學風建設的專題討論,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學術自律意識。要把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作為教師培訓尤其是新教師崗前培訓的必修內容,並納入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學之中,把學風表現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把學風建設績效作為高校各級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教育的長效機制。
高等學校要通過校內報刊、電台、電視台、網路、宣傳櫥窗等各種有效途徑和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學術道德宣傳教育活動,發揮學術楷模的示範表率作用和學術不端行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營造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
各高校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所屬高校學術不端行為處理工作的領導,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推進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高校(含民辦高校)學風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門、各部屬高校及時報送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加強學風建設的有關落實情況,年底前,將對《通知》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保護期刊版權抵制學術不端行為聯合宣言
2010年11月1日,在四川大學舉行的學術期刊數字化傳播與版權保護論壇上,四川大學、四川省社會科學院、西南民族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南交通大學等聯合發表宣言——《保護期刊版權抵制學術不端行為聯合宣言》,宣揚期刊版權保護,共同抵制學術不端行為。
近年來,學術期刊版權也面臨著數字化出版的嚴峻挑戰,侵犯作者版權的抄襲行為、一稿多投、學術期刊出版中的版權約定不合理等問題日益嚴峻。為此,《保護期刊版權抵制學術不端行為聯合宣言》明確指出:期刊版權是知識產權重要部分,學術期刊編輯部應高度重視保護期刊版權;強烈譴責各種侵犯期刊版權的個人行為和團體行為;呼籲網路期刊和資料庫尊重作者和期刊編輯部的合法權益,建立一種合法的商業模式和合理的互惠互利機制;依照著作權法等法律處理問題,特別是對抄襲與一稿重複發表等行為零容忍。
保護期刊版權抵制學術不端行為聯合宣言
2010·11·1 中國成都
2010年11月1日,“學術期刊數字化出版與版權保護論壇”在中國·成都召開,國內部分高校、省屬社科院負責人和學術期刊編輯部的相關人員出席了論壇。會議期間,與會代表圍繞學術期刊及數字化傳播與版權保護議題,進行了深入交流,並達成如下共識:
一、保護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期刊版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保護期刊版權對於繁榮學術,凈化和營造公平、合諧的學術環境,推動人類社會進步具有重要的意義,學術期刊編輯部對此應高度重視。
二、與會者強烈譴責各種侵犯期刊版權的個人行為和團體行為。各學術期刊編輯部應採取聯合行動共同抵制那些侵犯學術期刊和作者權益的行為,以及違背學術道德、無視學術規範的學術失范行為。自覺維護正常的學術環境,倡導優良的學術風氣,促進學術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學術期刊編輯部應該在正確掌握《著作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確定編輯部與作者,編輯部與網路期刊之間的關係,保護作者與期刊編輯部的合法權益;以合同等方式獲得作者對版權的授權;在國家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在各相關學會、協會的聯合協作下,建立期刊版權保護聯盟或相應的平台。
四、呼籲網路期刊和資料庫尊重作者和期刊編輯部的合法權益,在取得期刊版權的同時,合理地解決與版權相關的問題,建立起一種合法的商業模式和合理的互惠互利機制。
五、推廣使用學術文獻不端檢測系統,依照著作權法等法規處理問題,特別是對抄襲、與一稿重複發表等行為零容忍,遵守學術期刊出版中的版權約定和數字化傳播的版權約定;共同把版權保護及抵制學術不端行為作為本機構業務運營的重要任務,增加相關人力和技術投入,加大版權保護和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的宣傳力度,推動全社會形成版權保護和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的良好道德輿論氛圍。
六、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對學術期刊及數字化版權保護的監管,積極支持有關機構開展的打擊侵權盜版和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的各項行動及採取的一切必要措施。

定義


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