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法則
談論生命和宇宙真相的哲學
一的法則(the law of one),簡稱一法,指道法的一種。粗略的說,它是談論生命和宇宙真相的一種哲學。"一的法則"是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興起的新思潮運動中的代表之一,有人曾給出極高的評價說《一的法則》系列是新時代的"聖經"。
一的法則
,提曾授,飛,熱衷UFO研究。他一直相信人自身是和高級智慧溝通的最佳途徑,並持續付諸實踐。溝通過程中的器皿,也就是通靈管道,曾是圖書管理員,長期進行自身的調頻實踐,在獲得一的法則這份材料前已經調頻了近20年。另一位是集會時的守護和一的法則文字的整理者,曾獨居6年思考人類的演化。在這三個人組合起來的三個星期後,自稱是拉的高級智慧出現,一的法則開始傳遞。
則息,曾宗探索深思考,突豁朗。份材料,包含各宗核息,宇宙深層奧秘講,宇宙源類展啟示。
“我們很抱歉無法踏上你們的土壤, 教導一些期待我們服務的人群。但, 我的朋友, 對於那些不希望我們服務的人, 這反而是種傷害(disservice)。甚至對於那些渴望我們教導的人們, 我們恐怕也幫不上什麼忙, 因為了悟只能從內在湧現。我們僅能導引, 僅能建議。我們希望每個尋求真理的個人都能向內思考, 朝向那單一愛與理解的源頭, 也就是造物者, 他在我們每個人裡面, 存在於一切萬有; 我的朋友, 因為一切存在的萬有就是造物者。”
——《一的法則》序文
《一的法則》共有五卷,前四卷在八十年代出版,抽掉了一些有關個人的材料,後來在1998年,出版了被抽掉的一些材料,作為第五卷。
一的法則
對於沒有任何新時代知識背景的人來說,這本書相當於一本天書,文字生澀難懂,如果你是第一次聽說,那麼你建議看完《阿米,星星的孩子》和《與神對話》三部曲再啃吧。
對於接觸大量愛與光信息的人來說,這本書可以作為一種思想的綜合回歸,因為它就是那麼有深度,足夠一遍又一遍去深思,去吸收,去實踐。
中華文明中具備如此高度莫過於佛家跟道家了,可以說這本書是西方的佛經、道德經。
Q‘UO資料又叫《愛與光圖書館》,是延續一的法則的文字,比起RA資料,Q’UO資料明顯易懂多了,一般鼓勵剛接觸一法和愛好一法的人多讀Q‘UO資料,那對我們極有益處。英語好的儘可能讀原文吧。
Q'UO資料的傳遞時間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s,L/L Research網站給出的Q'UO文檔是從1972年開始一直到現在的文檔。之所以把這些通訊文字記錄歸集稱為Q'UO資料,是因為它們一直保持了同一風格,統納在《一的法則》核心觀念之下,並且,這份資料選擇的路徑一樣是服務其他自我的道路。
Q'UO資料是非常棒的一份資料,這份值得讀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去閱讀,這是一份充滿了愛的能量的資料,它能撫平你的傷痛,它能讓你看清真相,它能讓你充滿能量。
誰是Q'UO?
Q’UO是三個地外文明組成,
一個屬於第四密度, 它是Hatonn; 一個來自第五密度, 它是Latwii; 一個來自第六密度, 它是Ra.
Q‘UO有兩重意思,一重意思為“疑問”,另一重意思為“是誰”,一語雙關,耐人尋味。
“一的法則”的核心觀念是萬物合一,所有的事物、生命以及創造物都是太初思維的一部分。在這個核心觀點上,我們所有個體都是平等的,沒有誰凌駕於誰之上,所有的個體本質都是愛,只是所有個體都在不同程度扭曲地舞蹈。
“一的法則”有兩條道路:服務自我(佔有控制)和服務其他-自我(分享服務)。按照人類的思維來劃分,服務自我是負面路徑,服務其他自我為正面路徑,但是其實這兩條路都沒有錯誤之說,其實服務其他自我也能服務自我。
只是,服務自我的人把萬物視為分離的,沒有看見萬物的一體本質,所以這類實體認為控制其他實體是必須的理所當然的道路,同時,通過控制手段推行一套精英統治體制。
而服務其他自我的人選擇與他人合作,把其他個體視為另一個自己來看待,這是一種完整的看待造物的思維方式,所以這類實體選擇愛鄰人如己,敞開心扉分享資源。服務其他自我是一條更廣遠的道路。
根據RA的說法,服務自我的實體會在第六密度中後期停滯進化之路,除非他們深刻認識到萬物的一體性,跳到服務其他自我的道路上,否則他們將無法移動向前。
《一的法則:RA資料》、《一的法則:Q'UO資料》和《活出一的法則》都是基於服務其他自我路徑的資訊。
嚴格的說,一的法則的作者是RA以及Q‘UO組合。但我們一般把L/L Research通訊小組的三位成員作為是作者,這三人是:
1、登恩-埃爾金斯(Don Elkins,1930-1984),1930年出生在美國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維爾市。他有機械工程的學士和碩士學位,也有普通工程學的碩士學位。他也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作為物理學和工程學教授,他在路易斯維爾大學工作了12年。在朝鮮戰爭期間,他曾在軍隊服役。1965年,為了更好地進行他喜愛的UFO和超自然現象的研究,他轉到航空公司服務,做為飛行員和機長。
1955年,他獨自開展了愛與光研究會(L/L Research)的工作。用催眠技術研究靈魂轉世,駕駛他的私人小飛機在美國各地調查UFO和超自然現象。1962年開始利用人體作為接受器進行和外星人接通的研究。這是和卡拉合作的開始。
2、卡拉-盧可(Carla Lisbeth Rueckert,1943-),1943年7月16日,出生於美國伊利諾州的湖濱森林。她生長在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維爾。1966年畢業於路易斯維爾大學,獲英國文學學士學位。1971在斯博丁學院獲圖書館藝術碩士。她在中學和大學的圖書館工作了6年。
1962年參加登恩的研究小組。1968成為愛與光研究會的合作者,並在1970年全部轉入這個工作,和登恩一起正式創立愛/光研究中心。從1974年,她開始成為通道。她後來成為“一的法則”傳送的通道。
3、吉姆-麥卡提(James McCarty,1947-),出生在美國的內布拉斯加州。從內布拉斯加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在佛羅里達大學獲得早期兒童教育的碩士學位。1972年他在肯德基州中部成立有132英畝的岩溪研究與發展實驗室,從事最接近他內心深處的工作:人類的演化。他一人獨居,種植食物,冥想研讀,有六年之久。
1978年,吉姆聽說了愛/光研究中心,先是從當地參加他們周日晚聚會的人那裡得到的消息,後來聽到了登恩和卡拉錄的廣播節目。他從馬里恩郡的冥想團體帶一些人來參加卡拉的冥想小組。兩次后,小組其他成員不再過來。但吉姆仍每周來回開車140英里(220公里)來參加冥想。1980年秋,他參加到俄勒岡州一個研究小組,就是肖克利(Paul Shockley)小組,他們稱他們接通了和埃德加-凱西(Edgar Cayce)接通的同一個源頭。兩個月後,吉姆決定賣掉土地,和登恩、卡拉合併。從馬里恩到俄勒岡,再到路易斯維爾市,一共旅行了5000英里(8000公里)。三個星期後,拉出現,一的法則開始傳遞。
【1984年Don去世,RA通訊終止。現在由卡拉和吉姆帶領的通訊小組還在進行Q'UO通訊,因為卡拉身體緣故,通訊時間間隔不定期。】
第一部分 介紹 卡拉(Carla)接通拉(Ra) 拉的資訊:一的法則 誰是拉? 1介紹拉 2拉的來源 3金字塔是怎樣被建造的? 我們是誰? 4地球上的第三密度生命的不同來源 5同時 6高我 | 第二部分 萬有的宏偉設計:遊戲的設定 A開始 7萬有的開始 8創造的工具 9創造 10一的法則 11第一變貌的延展;遺忘面紗和混淆律 12自由意志的違反 |
第一部分 介紹 卡拉(Carla)接通拉(Ra) 拉的資訊:一的法則 誰是拉? 1介紹拉 2拉的來源 3金字塔是怎樣被建造的? 我們是誰? 4地球上的第三密度生命的不同來源 5同時 6高我 第三部分 B不同的構造 14密度的建構和本質 15星系 17某些行星是沒有極性的創造 18天狼星系統和平衡 19太陽 20黑洞和大中心太陽 | 第四部分 在遊戲中運行:顯示的改變 A行星地球的改變 21將來到的地球改變 22行星地球的收割 2 3金星的收割 B成長 24精神的成長 25真正有益的存在 26一個重要的變數----極性 27冥想 28啟蒙 C耶穌 29耶穌,明悟的修復者 |
第五部分 D治療 30能不能在覺知的修復中訓練我們? 31修復 32平衡能移開對催化劑的需求 33生理身體的結束 34心靈疾病 35改變社會 | 第六部分 E能量中心和能量轉換 36性能量 37七個脈輪(chakras)和他們的放射 38脈輪的旋轉和結晶 39不同的能量體 |
第七部分 來自我們行星之上的運動 40聯邦 41UFO們 42地球的隔離----自由意志的影響 43重大的選擇:服務自己還是他人 44負極性的實體 45被負極性實體的心靈問候 46如何回應負性實體 47十誡 | 第八部分 如何在這個遊戲中取勝 上帝 混雜的條目 48水晶,金字塔和聲音的能量 49著名人物 50原子能 51邁克爾(Michael)的信息 52幫助者 53亞特蘭提斯 54心/身/靈複合體 55與光一起工作 56右腦/左腦 57真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