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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姆斯宗教協定
沃姆斯宗教協定
教皇和世俗(國民)政府之間的協定。宗教協定通常規定在涉及兩派的事件上,宗教和民事的許可權。第一次重要的宗教協定由教皇
加里斯都二世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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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
宗教協定(Concordat),是作為羅馬天主教領導人的教皇和世俗(國民)政府之間的協定。宗教協定通常規定在涉及兩派的事件上,宗教和民事的許可權。
第一次重要的宗教協定由教皇加里斯都二世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亨利五世
在1122年簽訂於德國的
沃爾姆斯
。它標誌著教權與王權之爭趨於緩和。該協定規定:主教和修道院長由教士選舉,選舉時須有皇帝或其代表參加,教皇賜予主教代表教權的指環和
權杖
,德皇賜予主教代表世俗權力的權節.協定解決了長期存在於教會和政府之間的關於主教授職權的爭議。1801年,教皇
庇護七世
和拿破崙·波拿巴簽訂了一個協議,恢復法國革命之前羅馬天主教在法國的地位。1905年,該協議被廢除。《
拉特朗協定
》於1929年簽訂,藉此義大利承認教皇對梵蒂岡市的主權。
基本信息
外文名
Concord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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