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司法局
潁上縣司法局
司法局工作任務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文件及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全縣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四)管理全縣公證、律師機構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監督指導全縣律師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初審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有關公證事務。
(五)指導、協調對全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
(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司法裝備建設,監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經費管理。
(七)負責本機關和基層司法人員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工作;負責公證、律師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司法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財務裝備股)
研究、擬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協調機關各股、處、所的關係,制定局機關行政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素質教育培訓規劃並實施。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會議組織、接待、文電處理、檔案、信訪、保密及計生、社會治安、機關安全、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上級業務補助經費的申報、分配以及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建設;管理全縣句法行政系統辦公經費、國有資產、基建及通訊等工作。
負責人:馬國路
(二)基層工作管理股
管理、指導全縣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全縣法律服務所的申報工作。負責基層法律工作者的素質教育、專業培訓、考試、考核、資格審查和年檢註冊的申報工作。指導、協調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接待解答群眾上門或來電法律諮詢事務並及時反饋給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協調基層司法所與當地政府關係,搞好依法治理工作。
負責人:江靜
(三)法制宣傳教育股(普法和依法治縣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規範性文件,指導基層司法行政部門法制建設和應訴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公務員法‘律業務知識的培訓、考核等工作、對有關法規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組織有關法規、政策的調研工作;負責.上級業務部門委託開考的法律專業助學培訓工作。
負責人:馮麗
(四)律師、公證管理股
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公證業務活動,負責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有關公證事務初審工作,負責全縣公證人員的公證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律師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律師、公證員資格和執業律師、公證員年檢註冊的審查、申報工作。
負責人:萬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