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
組織內一系列職位的集合或統稱
職務是指組織內具有相當數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職位的集合或統稱。它是一組重要責任相似或相同的崗位,隨著語義的拓展職位亦有此意思。職務一詞最早出自南朝梁何遜的《為孔導辭建安王箋》。
各行各業職位的稱呼,主要介紹做何種工作,例如:辦公室助理、會計部職員等。
它是指組織中承擔相同或相似職責或工作內容的若干職位的總和,例如:銷售部經理。
它指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
南朝 梁何遜《為孔導辭建安王箋》:“雖朝夕曳裾,無違接侍,而職務一離,有同賓客。”
五代於兢《琅琊忠懿王德政碑》:“三司之職務空存,四海之輪蹄鮮至。”
明王鏊《震澤長語·官制》:“唐 制:有勛,有階,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職務,階以敘勞,勛以敘功。”
丁玲《韋護》第三章六:“他想自動辭脫一切職務,退身出來,離開這裡。”
● 職位:它是指在一個特定的企業組織中、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由一個特定的人所擔負的一個或數個任務所組成。簡單地講,職位是指企業的某個員工需要完成的一個或一組任務,隨著語義的拓展職位也可代表職務。
● 職務:職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包括職權和職責兩方面內容。國家公務員級別從國家級正職(國家主席等)到辦事員級(辦事員)劃分各種級別。公司中的職務體系來源於國企行政職務劃分,因此,科員,主任,經理,總經理稱呼等原則上對應職務,隨著語義發展,職位亦有此意思。
● 職能:它是指人、事物、機構所應有的作用。從人的職能角度講,它是指一定職位的人完成其職務的能力;指事物的職能,一般等同於事物的功能;機構的職能一般包括機構所承擔的職權、作用等內容。
● 職稱:職務的名稱,通常指技術職務的名稱。
舉例說明:總經理是職位,其相應的職務是決策管理工作、高級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而職能就是高層管理,職稱可能有也可能沒有。
在對他人的尊稱中,有一種方式就是姓+職位,盧總、吳主任、總經理、主任就是他們的職務;還有以姓+職稱的方式:陶工、方工等,工程師就是他們的職稱,但並不是所有以姓+工的稱呼里“工”都是工程師的意思,在工程單位中,無論誰都可以用這個稱呼。
(一)概念說明:
職務ministry一詞源自拉丁文名詞minister (僕人)和ministerium (做代理、工具或方法)。職務基本上屬於「職」業性的服「務」。職務可從較動態的和較靜態的二方面來說明:
較動態的方面指:在社會或教會生活上,在具體的範圍內所提供的服務及所發揮的功能或公務;亦是指執行職務的行動或步驟,和行政。
較靜態的方面指:在社會或教會中,屬較固定的制度面,如:國家行政制度方面的各部會(Ministries),如教育部、外交部等等;或在教會管理方面的行政單位(Congregations),如宗座教育部、禮儀聖事部等等(天主教會習慣用Congregations而不用Ministries,但其意義是相同的)。本文要談的職務的含義是指較動態的「服務的行動」。
(二)職務就如信仰、許諾、盟約、愛等用語一樣,是聖經中的關鍵字眼。
新約中的職務:
1)新約形容,服務是耶穌生活的基本特點;他是雅威的僕人(瑪十二18~21);他說:「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做眾人的奴僕,因為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做贖價」(谷十41~45;瑪廿24~28;路廿二24~27)。他是師傅、是主,但卻去做奴隸所該做的事,他說:「若我為主子、為師傅的,給你們洗腳,你們也該彼此洗腳,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做的去做」(若十三14~15)。耶穌的整個存在就是愛的服務(若十三33~35;十五13)。
2)初期教會的基督徒團體明白這點;經由聖神的各種恩賜而彼此服務,實在是基督徒生活的根本。由此可見服務是基督宗教的本質。基督徒的職務就是在世界上服務而實行救援的職務,這是來自基督的託付,要教會執行他的職務,所有基督徒皆蒙召叫,依照他們在穩固有組織的基督徒團體里的生活情況、特恩和所擔任的角色,分擔這份職務。基督徒的職務決不是只為基督徒團體的,它伸展至全人類,不分種族、宗教信仰和文化。
(三)簡史:
在基督教會歷史上,這個核心重點從未被忘卻,雖然有時,由於身為一個有制度的宗教,其他的因素會暫時居於中心位置,例如:必須發展適當的領導階層的架構,或者為抗衡國家而迫切強調教會權威,或是研究諸多法律和禮節。
在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之前數十年,對基督徒的職務的觀念已有所發展,尤其在三方面:1)宣告耶穌基督的福音(亦稱為先知性職務)。2)領導階層的服務和對團體慈愛的照顧(亦稱為牧靈性職務)。3)禮儀性─ 聖事性職務(亦稱為司祭性職務)。
梵二強調這三方面(LG第3章;PO;CD),並強有力地指出新約中的服務的訊息─ 在愛中彼此服務。
(四)基督徒職務可以下面的方式來劃分:
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非正式、普通的職務(informal ministry),即:所有具體實現基督徒對其他人的愛的表達方式,還有許多由基督徒為已組成的團體自行提供的服務,不經過教會團體正式或官方的認可,但隸屬於這教會團體。
由教會團體正式、官方認可的職務(formal ministry),其中又分成兩類:
1)受祝聖的職務(按立職務)(ordained ministry);它是由主教、司鐸和執事來執行,這由三方組成的職務方式在宗徒時代幾乎到處可見,也一直保存在傳統的主教制和教會內。到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參 273)才創造了另一種互不相容的官方領導方式。
2)未受祝聖的職務(非按立職務)(non ordained ministry),它是由領受了教會官方或合法認可的使命的教友(平信徒,信友)來執行,因此稱「教友職務」(lay ministry),以其名義在教會團體內外從事某種服務,如:要理講授、擔任教會審判的公務、管理財務的服務(做輔助主教行政的公務員)等。
職務分析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周密的準備,同時還需要具有與組織人事管理活動相匹配的科學操作程序。
職務分析的準備階段主要是確定職務分析的目的,組建工作小組等,具體內容如下:
1.明確職務分析的目的。職務分析的目的不同,具體的信息收集內容及其組合也不同。因此,進行職務分析首先要明確目的,有的放矢。
2.建立職務分析小組。小組成員通常由分析專家組成。所謂分析專家,是指具有分析專長,並對組織內各項職務有明確概念的人員。一旦小組成員確定之後,賦予他們進行分析活動的許可權,以保證分析工作的協調和順利進行。
3.明確分析對象。為保證分析結果的正確性,應該選擇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職務,如果在次要、無代表意義的職務上糾纏不清,必然浪費大量財力、物力和時間。
4.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為了搞好職務分析,還應該做好員工的心理準備工作,建立起友好的合作關係。
職務分析的大量活動是收集相關信息,這些信息是后兩個階段工作的依據,應全面、客觀、準確,具體要求有:
1.選擇正確的信息來源。信息的收集是多方面的,不同層次的信息源提供的信息存在可信度上的差別,職務分析人員應該站在公正的角度聽取不同信息,不能事存偏見,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2.靈活運用各種方法。職務分析方法多種多樣,有觀察法、面談法、實驗法、問卷法、參與法等等。這些技術方法各有優缺點,在實際職務分析中,應結合調查對象加以選擇,既可採用其中一種方法,也可以多種方法並用。
3.詳細編製調查提綱和問卷。包括職務內容,職務責任,職務經驗,適合年齡,學歷等,內容上應具有綜合性和典型性。
4.廣泛收集與職務相關的各種信息,無論直接相關,還是間接,全面收集。
分析階段是整個職務分析的核心,其主要工作是對第二階段中收集到的各項數據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斷和歸納,具體步驟有:
1.審核。甄選收集到的各種信息,去粗取精,去偽存真。
2.分析。對比各條信息,挑選出其中具有關鍵性的部分。
3.歸納。總結挑選出的重要信息,為職務分析報告的形成準備資料。
從其分析的內容來看有:職務名稱是否明確,僱用多少人員才合適,職務的組織位置,職務許可權,職務責任大小,工作知識高低,教育和培訓的多少等等。
僅僅研究分析一組工作,並未完成職務分析,分析專家必須將獲取的信息予以整理並寫出職位說明書。通常,職務分析所獲得信息以下列方式整理:
1.文字說明。將所獲相關的資料用文字方式表述,列舉職務名稱、工作內容、工作設備與材料、工作環境及工作條件等。
2.職務列表及問卷。把職務加以分析,以職務的內容和活動分項排列,由實際從事的人員加以評判,以表格或問卷的形式列出。
3.活動分析。把工作的活動按工作系統與作業順序一一列舉,然後根據每一作業進一步加以詳細分析。活動分析多以觀察及面談的方法對現有職務加以分析,所得資料作為教育及培訓參考。
4.決定因素法。把完成某工作的幾項重要行為,在積極方面說明工作本身特別需要的因素,在消極方面說明亟待排除的因素。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培訓職務分析人員,制定和不斷調整各種具體的職務分析文件,確定正確的部分,修改不適應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