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價值論
要素價值論
要素價值論認為生產過程中的所有生產要素都有資格形成產品中的新價值。與勞動價值論相反,這是以“效用”屬性來理解價值所自然得出結果。因此它並沒有什麼錯。但如果它硬要用自己來取代勞動價值論,那它就是錯的。要素價值論的一個著名口號就是“機器創造價值”。而機器創造價值不僅包含著機器創造更大財富的意義,而且包含著機器創造更大交換價值、創造更大利潤的意義。如果機器創造價值是指前者,那也沒什麼錯,但如果是指後者,那就是錯的。因為,雖然機器在社會上剛剛開始使用時可以為機器所有者帶來高額利潤,但當機器的應用普遍化后,再沒有任何一個機器所有者會獲得高額利潤,利潤率下降到機器採用以前的狀態,甚至更低。
要素價值論的最基本的觀點是土地、資本、勞動三種生產要素共同創造價值,現在還有人提出企業家作為第四大生產要素,把前三種生產要素結合起來共同創造價值。他們提倡按貢獻分配,他們認為,資本、土地也要參與分配正是因為它們也參與了價值的創造。要素價值論把使用價值的生產和價值的生產、價值的形成過程和價值的增殖過程混為一談。
馬克思價值論是勞動價值論與要素價值論的混亂體
1、實際上馬克思一再強調“‘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價值”這個觀點,就已經包含著要素價值論的成份
在這個觀點中,“物品的價值不是它的個別價值,而是它的社會價值”。他詳細說明了這個道理:“...現在假定有一個資本家由於採用新的生產方法使勞動生產率提高一倍...因此,每件在這種生產率提高的特殊條件下生產出來的商品的個別價值低於它的社會價值,就是說,這個商品所花費的勞動,少於在社會平均條件下生產的大宗物品所花費的勞動。...但是物品的價值不是它的個別價值,而是它的社會價值,但它的社會價值不是由它在個別場合所花費的勞動時間,而是由它平均耗費的勞動時間來決定的。”這段話已經充分表明馬克思的要素價值論觀點了。因為資本家採用先進機器使其產品個別價值低於社會價值---這是先進機器的“功勞”;但按馬克思的觀點,產品的真正價值並不是個別價值,而是這種社會價值。因此這就等於說:機器為資本家創造了更大的價值。比如象馬克思以上所說的事例:機器使生產率提高,使單位成本產量從12件提高到24件,但每件產品的社會價值沒有變(雖然馬克思知道這個社會價值會略有變低,但並不構成實質性變化);於是24件產品所具有的總價值明顯增大了。如果馬克思承認這一點,即承認在相同成本耗費的條件下,產量變大其總價值量也隨著變大,那麼他的要素價值論傾向就毫無疑問了。
2、而在另外的地方馬克思則強調社會價值回歸個別價值的“規律”
他說:“隨著機器在同一生產部門內普遍應用,機器產品的社會價值就降低到它的個別價值的水平。於是下述規律就得到了證實,按照這個規律,剩餘價值不是來源於資本家用機器所代替的勞動力,恰恰相反,是來源於資本家雇來使用機器的勞動力”。在這裡,馬克思的觀點十分明顯,即只有個別價值才是體現“規律”的真正價值決定,這個規律是什麼規律,就是價值規律與勞動價值論規律。---如果產品的社會價值大於它的個別價值,那麼大於個別價值的部分並不能用勞動價值論來說明,這部分只能用機器的作用來說明;因此馬克思特彆強調:只有“隨著機器在同一生產部門內普遍應用,機器產品的社會價值就降低到它的個別價值的水平”而使社會價值高於個別價值的這部分被壓縮掉,勞動價值論才能得到體現。個別價值是物品所實際凝結著的代價耗費,特別是凝結著人類勞動的實際耗費。因此,按勞動價值論,只有個別價值才符合要求。而偏離了這個個別價值的所有社會價值,它所包含的名義價值量不是大於,就是小於實際耗費量(也就是個別價值量)。這種社會價值又如何能夠符合勞動價值論要求呢?比如現在電視機的價值是1000元,它能夠在市場上賣出1000元價格;這是電視機的“社會價值”。那麼如果我白揀得(或者偷竊得到。反正意思是說不用耗費什麼勞動代價)一台電視機,那麼這台機器的價值也是1000元了。這如何符合勞動價值論呢?這也正是人們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質疑最多的問題。比如,陳年老酒,它所實際耗費的成本不太大,但只是因為存放時間長(比如幾十年、幾百年),它的價格就很貴。即它的個別價值低,但它的社會價值很高。按馬克思“社會價值決定論”,則難以符合勞動價值論。
3、在微觀性的價值現象里,馬克思存在著要素價值論的思想
什麼是微觀性的價值現象呢?就是針對單一個生產者,和單一個產品的價值問題。每一個產品都包含著個別價值與社會價值,都存在著這兩者的關係與矛盾。在單一個產品里,馬克思要堅持“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下的“社會價值”。這樣,在馬克思看來,一個產品的“真正價值”就不是它所實際凝結著的勞動耗費,而是與它的實際耗費沒有多大關係的社會價值。十分顯然,這給“機器創造價值”的要素價值論的活動創造了廣闊的舞台。而在宏觀性的價值現象里,馬克思則存在著勞動價值論思想。什麼是宏觀性的價值現象呢?就是社會總體價值現象,這種社會總體價值量是由社會總體勞動耗費決定的。因此馬克思一貫強調總價格符合總價值,認為這是價值規律、勞動價值論表現所必須具有的前提條件。馬克思如何從微觀要素價值論走向宏觀勞動價值論呢?在微觀要素價值論里,馬克思承認24件產品所包含的價值大於12件產品所包含的價值,即承認先進機器所創造的一筆超額利潤也屬於正常的價值決定所包含的價值量。但是他也不忘指出這筆超額利潤會因為先進機器普及使用形成更大市場競爭而縮小,直至消失;並且認為只有這樣才符合“規律”。所以馬克思是通過“先進機器普及使用形成更大市場競爭”而實現從微觀要素價值論走向宏觀勞動價值論的。
總之,超額利潤消失是微觀要素價值論走向宏觀勞動價值論的必要環節。所以馬克思微觀要素價值論的關鍵指標是承認超額利潤的合理存在(即符合馬克思“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價值思想的存在),而先進機器等生產要素是獲得超額利潤的根本決定因素。馬克思說:“如果採用新方法的資本家按這個物品的社會價值1先令出售,那麼他的物品的售價就超出它的個別價值3便士,這樣,他就實現了3便士的超額剩餘價值”。可見,在“物品的價值不是它的個別價值,而是它的社會價值”思想下,馬克思是認可超額利潤作為價值決定下的合理利潤存在的;可是這筆超額利潤並不能由勞動價值論得到解釋。而馬克思宏觀勞動價值論的關鍵指標正相反,是否認超額利潤的合理存在,只承認它暫時的、不符合規律的存在。因為在“機器產品的社會價值就降低到它的個別價值的水平”思想下,人們很容易發現馬克思是將勞動價值論認為是沒有超額利潤存在的一個理論。歸根到底,超額利潤是先進機器等生產要素髮揮作用的一個積極的結果與基本動力。因此人們才可以將它看成衡量馬克思在要素價值論與勞動價值論之間搖擺不定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