徠李瓚,字宗器,號杏岡,明濮州城李家衚衕(今范縣濮城鎮)人。中弘治九年(1496年)進士,授刑部主事。
李瓚,升通政司參議。因與
劉瑾不和,降
饒州通判。劉瑾伏誅后,升大理寺少卿。不久,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保定。擢通政使掌鴻臚寺事,再以右副都御史經略邊關、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戶部侍郎總督倉場。因在任上經略東西二路,築長峪堡城,募兵設隘,勞績著聞,賜白金文綺,進戶部尚書,仍理倉場事。
嘉靖九年(1530年)五月致仕,嘉靖十一年(1532年)正月卒,諭祭營葬,賜太子太保。
李廷相(1485~1544),字夢弼,濮州人,李瓚之子。
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進士第三(探花),初授
翰林院編修。
正德年間,宦官劉瑾專權,惡其不附己,改兵部主事。劉瑾被誅后,升任春坊中允,復任經筵講官。
武宗不喜詩書,李廷相進講《君孰與不足》章,重複三次,武宗深有感悟,稱讚李廷相所講感人,為“真學士”。履南京吏部侍郎,與父親李瓚(官御史)同朝為官,時人羨之。不久,又改任禮部侍郎。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升任戶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加太子賓客。嘉靖十八年(1539)五月,因病致仕歸鄉。嘉靖二十三年(1544)七月病逝。卒謚文敏。
李瓚、李廷相父子為同朝尚書,歷代鮮見,在
濮州、
范縣一帶影響深遠,現後裔多居於范縣楊集鄉前李胡村、牛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