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工廳
廣東省農工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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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4年(1925年)7月,國民政府成立於廣州,廣東省政府也取消了省長制,改組后,成立廣東省政府第一屆委員會。在省政府委員會之下,除了設民、財、建、教四廳之外,增加了商業廳和農工廳。這是在政府機關中,首次出現農工行政的機構。
當時農工廳的組織,置廳長一人,主任秘書一人,秘書一人。下設文書、編纂兩組。置農工科、統計科兩科,農工科分設農事股和工事股。統計科分設統計股和調查股。科置科長一人,下置一、二、三等科員若干人。另設會計組,負責出納庶務事務,科員以下,還有雜務員、僱員等。
廳址在光孝街,即現在的光孝路廣東省群眾藝術館。
當時市政府沒有農工行政機構設立,廣州的工農事務,是由廳直接處理的。各縣的農工會成立的批准與否,是由各縣上報廳來核復辦理。除偶爾有到廣州來請願之外,廳只是負著監督指導之責。當時廣州市的市郊不多,故以直接處理農會的事情也不多。當時,正是工人運動高潮澎湃的時候,工會成立組織,風起雲湧。所以,當時農工廳工作的繁忙,是各廳之冠。農工廳的工作除了處理勞資糾紛之外,還有工人本身組織和爭奪領導權的糾紛。總之,無論屬於勞資糾紛的仲裁權,或屬於工人本身組織工會的核定權,都是操於農工廳。
當時,機關新成立,大家都沒有干這種業務的經驗,資料缺乏,調查不易。較大的或糾紛重大的工會,批准成立與否,都是由陳公博與國民黨中央黨部工人部接洽過才批辦的。陳公博當時是國民黨中央黨部的書記長。當時,領導工運已形成兩派,一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廣州市工人代表會,另一是國民黨右派馬超俊等領導的廣東總工會。而廣州工代會領導請立案的批准較多。因此,總工會方面,便攻擊農工廳是共產黨的工具,李德軒等還時到農工廳大吵。
因為糾紛多,在解決問題前,常有集合會眾來廳請願,並成一定應有的程序,請願隊伍排列在光孝街遠及惠愛路,久而久之,光孝街便成了請願街。請願隊伍,此來彼去,絡繹不絕,甚至露宿過夜的。適應請願隊伍的需要,投機商人和小販便在光孝街開了不少食物店,餅面糕點的小攤檔更不勝計,獲利甚厚,時人稱之為“發請願財”。
劉紀文繼任廳長的時間不長,陳孚木在任時,把農工科改為工事科農事科,於是農工廳就由兩科制變為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