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值貨幣(Fullbodied Money)是貨幣發展的早期形態,此時,貨幣的額定價值同它作為特殊商品的內在價值是一致的,所以,又可稱之為商品貨幣或實物貨幣。
最早充當貨幣實物形態的商品有牲畜、貝殼、糧食、布匹、金屬等。足值貨幣是以其自身所包含的內在價值同其他一款商品相交換。但是,早期的實物形態貨幣絕大多數都受其本身使用價值的限制,運用範圍不大,不便於保存和攜帶,而且難以分割,不可能有質地均勻的、統一的價值表現標準。因此,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和擴大,實物形態的商品貨幣就逐漸由內在價值穩定、質地均勻、便於攜帶的
金屬貨幣所替代。
本位幣的傳統貨幣理論是建立在歷史上的金屬貨幣形式這一經驗“證據”的基礎之上, 《金本位、金屬本位、足值貨幣》一文改寫了傳統的足值貨幣理論,貨幣作為物權公意的符號, 無論是傳統
金銀幣,還是近代紙幣,在本質上都是
信用貨幣。因此, 足值貨幣也只是在有足夠信用的意義上, 才是足值貨幣。從這一點看貴金屬貨幣亦可稱為足值貨幣.